宜昌市环保局关于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序号73-1)整改情况公示

日期:2017-11-23 13:15来源:污染防治科
责任编辑:xxzx阅读量: 打印

  按照宜昌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序号73-1)

  加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保障水源安全。

  二、整改目标

  规范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保持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100%。

  三、整改措施

  定期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完成宜昌市集中式饮用水源2016年环境状况评估。评估结果表明宜昌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的63项指标和110项全指标全部达标,达标率均为100%;宜昌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中的6个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和5个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各项指标均达标。

  2.2017年度宜昌市水质监测结果显示2017年以来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的要求,每年定期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要求督促整改,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做好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并定期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7年11月23日-2017年11月29日,共7天)向市环保局反映。

  联系方式:

  直接责任人:卢彩容 电话:0717-6466056

  承 办 人:胡文渊 电话:0717-6458187

  局整改办:刘文勇 电话:0717-6786369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