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公示(十八)
日期:2017-01-11 18:28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 1 | X1228P009 | 1、兴发集团长期排放有浓烈气味的酸性气体,特别是猇亭区兴发公司、宜都市枝城镇兴发公司。2、位于宜昌猇亭区宜化本部(318国道旁)的山上的废料填埋场(矿渣)堆积了几座山头,矿渣渗滤液污染周围植被,且存在坍塌事故的风险。3、宜化电石厂(又称PVC厂)废气、粉尘污染严重;该厂位于猇亭区宜化热电厂附近,门口无任何厂牌,有2个几十米高的烟囱,使用的是淘汰设备,废气排放危害周边居民健康,建议关停该厂。4、督察组来宜昌督察前,走漏风声,猇亭区环保部门于12月4日召开紧急会议,要求不达标企业主动停产放假,宜化公司尿酸生成线全部停产、合成氨生产线减产50%等应急“迎检”措施。 | 宜都市、猇亭区 |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涉及宜都市和猇亭区。 (一)宜都市 2017年1月4日,宜都市环保局对宜都兴发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针对投诉人提出的问题,调查组详细查阅了该公司的环境保护“三同时”资料、企业《排污许可证》、在线监测数据、产品产量和主要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对该公司的主要环保节点着重进行了检查,包括硫酸、磷酸、磷铵、复合肥、普钙、锅炉以及氨站等装置区无组织排放情况和园区所有烟囱尾气排放情况等。询问了在厂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查阅了历史监测记录、各级环境主管部门的监察记录和处罚记录。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兴发公司有浓烈气味的酸性气体外排。但兴发公司前期存在跑、冒、滴、漏的现象,周边居民也有类似反映。 经查,2016年11月30日,宜都市环保局在对宜都兴发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公司硫酸车间熔硫工段尾气洗涤装置抽气管道腐蚀穿孔,熔硫槽抽气不足,部分尾气未能进入洗涤塔进行洗涤,导致气态硫逸散在空气中,因此空气中有较明显的硫磺气味。环保执法人员当即进行了现场取证和调查,按相关办案规定完善了现场调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资料等证据,决定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对兴发公司硫酸车间熔硫工段实施停产整治。 宜都兴发公司收到宜都市环保局下发的《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都环责停字〔2016〕01号)后,第一时间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于2016年12月1日向宜都市环保局提交了《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关于熔硫工段停产整治方案的报告》,并于12月9日按照停产整治方案按期完成整改。于12月10日向宜都市环保局提交了《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关于硫磺制酸熔硫工段恢复生产的请示》,宜都市环保局于12月12日派执法人员对兴发公司整改情况进行后督查,该公司已完成相关整改。于12月13日对兴发公司恢复生产的请示进行了回复,同意该公司硫磺制酸熔硫工段恢复生产。 (二)猇亭区 2017年1月5日上午,猇亭区环保局会同宜昌市环境监察支队猇亭大队赴猇亭兴发、宜化园区进行现场检查。 1、猇亭兴发园区情况 经现场调查核实,信访投诉内容主要围绕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针对兴发园区的气味及恶臭重复投诉情况,猇亭区环保局于2016年8月至11月之间3次对兴发园区周边敏感区域进行连续性空气质量监测,第一次(8月10至12日)宜昌市猇亭区兴发工业园区废气无组织排放监督性监测报告〔2016环监(气)字第80号〕显示:园区外氯化氢超标;第二次(8月31日至9月1日)宜昌市猇亭区兴发工业园区废气无组织排放监督性监测报告〔2016环监(气)字第85号〕显示:园区外臭气超标;第三次宜昌市环境监察支队猇亭大队和市环境监测站开展后督察监测(2016年9月28日,10月10日,)〔2016环监(气)字第94号〕、〔2016环监(气)字第95号〕显示:氯化氢和臭气浓度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表明兴发园区异味及恶臭味均得到有效控制。 2、宜化工业园区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宜化废料填埋场”即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磷石膏渣场情况:该渣场位于猇亭区桃子冲二组,占地1374亩,2005年12月20日,渣场一期取得环评批复(鄂环函〔2005〕496号),渣场自2006年8月投入使用。设计有效库容约2288.16万立方米,现已使用1413万方,剩余875.16万方容积,总设计使用年限15年,现剩余使用年限4.2年。目前一期已停止使用,进行了覆土、恢复植被等封场工作。2011年1月25日渣场二期取得环评批复(宜市环审〔2011〕16号),2016年2月3日取得环评验收(宜市环验〔2016〕12号)。 信访人反映的“宜化电石厂”排放废气的问题:宜化太平洋热电有限公司厂区采取的生产工艺电石法聚氯乙烯,无信访内容反映的几十米烟囱。据调查,反映的2根烟囱属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有2条硫磺制酸生产线,建有2根84米的烟囱,并建有2套废气在线监控系统。现场检查时,2套系统正常运行,1#系统在线数据二氧化硫270mg/ m3 (标准值400mg),O2含量7.6%,2#系统在线数据二氧化硫175mg/ m3 (标准值400mg),O2含量6.4%。 针对宜化工园区周边群众反映强烈的异味问题,宜昌市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10月17日对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1#、2#系统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2016环监(气)字第98号〕显示,1#、2#系统硫酸雾排放均超标。 宜化停产减产情况: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老厂区合成氨、尿素生产装置于11月全线停运,计划在原厂址上扩建煤气化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10月13日股份813厂区尿素停车,合成氨减负荷50%;保险粉于12月5日停车,进行系统检修;湖北宜化股份老厂区的醇醛生产装置于9月12日停车,因股份老厂区产业升级改造无原材料供应。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的生产装置减量1/3运行,宜昌宜化太平洋热电有限公司的热电片区于2016年12月30日停车检修。 宜昌市环境监察支队猇亭大队现场检查时,该园区内318国道旁醋酸罐区已搬迁至江边专用罐区内,并经宜昌市环保局验收。 3、猇亭区环保部门召开紧急会议情况 2016年11月21日及11月28日,猇亭区政府分别召开专题会,筹备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对中央环保督察配合工作进行部署;同时要求各企业成立专班,认真开展问题隐患自查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形成整改材料备查;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落实信息公开。不存在该督办件中所反映的走漏风声情况。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宜都市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宜都市将积极采取以下整改处理措施:一是督促辖区内所有化工企业严格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加强监督性监测,定期不定期组织暗查夜查,一经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严厉处罚,决不姑息。 (二)猇亭区 1、兴发园区超标排放问题处理情况。猇亭区环保局对园区涉事企业分别下达了责令整改文书(宜猇环改〔2016〕22号)、(宜猇环改〔2016〕24号),兴发园区安委会对整改要求制定了相关整改措施。猇亭区环保局针对涉事企业违法行为同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宜猇环罚〔2016〕12号)、(宜猇环罚〔2016〕13号)、(宜猇环罚〔2016〕14号)、(宜猇环罚〔2016〕24号)、(宜猇环罚〔2016〕26号)。 2、宜化集团相关问题处理情况 (1)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磷石膏渣场情况:目前,该公司对已达标高的部分种植草科植物和树木进行覆盖,对超高的磷石膏堆场进行挖掘和降低。猇亭区环保局责成该公司严格落实环评及验收意见要求,确保渣场安全稳定运行。 (2)宜化工园区周边群众反映强烈的异味问题:2016年11月14日宜昌市环境监察支队猇亭大队向区环保局上报了关于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硫酸雾超标的环境违法案件和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11月30日上报了相关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报告。目前,猇亭区环保局正对该案件依法处理中。 (3)宜化停产减产情况:宜化集团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序开展设备检修和技术升级改造工作,猇亭区环保局督促宜化集团严格落实环评及验收意见要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猇亭区政府以及猇亭区环保局将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环境监管工作。同时高度重视并认真查办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每一个案件,严肃依法处理经查实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开展执法后督察,确保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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