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公示(八)
日期:2016-12-18 08:29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 1 | D1207P003 | 秭归县银杏沱惠硕石材厂开采山林,破坏生态;生产时排放粉尘,污染周边环境。石材厂在运输石材过程中存在漏撒现象,公路上扬尘污染严重。 | 秭归县 | 1、反映“秭归县银杏沱村惠硕石材厂开采山林,破坏生态”情况部分属实。经秭归县林业局12月10日到王二坡采石场使用林地现场核查,该公司于9月11日依法办理了林地审批手续,矿区面积4.81公顷,其中林地3.4972公顷,办理临时使用林地面积3.4972公顷,使用期限2年(2015年9月11日—2017年9月10日)。该公司于2015年10月依法取得矿山开工令后,按要求开始进行矿山建设,根据《秭归县惠硕石材有限公司王二坡采石场使用林地现状图》进行核实,其结果为:秭归县惠硕石材有限公司王二坡采石场现使用林地1.5公顷,没有超越林地使用范围,无违法使用林地行为。因地处山区,在修建矿区道路过程中难免会压占边坡植被,对植被造成一定破坏,进而影响了生态环境。 2、反映“生产时排放粉尘,污染周边环境”情况基本属实。2016年11月22日,秭归县露天矿山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组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矿山建设中,存在边建设边加工,安装生产加工设备时,已按环评要求安装了一部分环保设施,特别是在破碎、筛分和传送环节安装了喷淋设施,并单独购置了雾炮机一台,对重点环节进行喷雾降尘,但存在防尘降尘设施建设不到位,导致粉尘排放,造成周边环境轻度污染。秭归县露天矿山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组对秭归县惠硕石材有限公司现场下达了整改清单。12月10日检查企业仍处于停工停产状态。 3、反映“石材厂在运输石材过程中存在漏撒现象,公路上扬尘污染严重”情况基本属实。经查,因拖运石子车辆经过附近的村级道路,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扬尘,同时有部分运输车辆未进行全覆盖,造成运输过程中有石料漏撒现象。自5月份以来,该公司一直安排有人员对沿线道路定期进行清扫和洒水。 |
基本属实 | 1、秭归县政府已责令秭归县相关职能部门对秭归县惠硕石材有限公司进一步强化督查整治力度,一是秭归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交运局、公安局、交警大队、茅坪镇政府、松树坳村委会、银杏沱村委会共同对企业法人段某某进行了约谈。二是继续对该企业全面实施停工停产整改,12月2日秭归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通知书》,公安部门停止供应火工产品,要求企业全面停止生产和现有产品运输,直至经联合检查组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环保部门已向国网秭归公司致函停止除整改、生活外的供电,确保停工停产到位。三是秭归县环保局已于12月2日立案,现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2、秭归县政府责令茅坪镇政府督促秭归县惠硕石材有限公司在12月底前完成路面修复,在矿山出入口砌筑限宽水泥墩,督促该企业加快矿山专用道路的建设,实现与村民出行道路严格分离,矿山专用道路未建成前矿山不得投入生产。 3、责令该企业对修建矿山道路过程中造成的植被破坏,迅速进行植被恢复或挂网,对已定型的边坡实施栽树。 4、秭归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股长夏某某因后期督办落实不力,负有一定监管责任,已责令县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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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D1207P011 | 点军区桥边镇朱家坪村采石厂粉尘、噪声严重扰民。 | 点军区 | 经现场检查,按照宜昌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大气污染防治临时管控措施的通知》(宜环委办发〔2016〕76号)要求,该采石场已于2016年12月1日停产。 该采石场根据生产工艺,按照环评要求,采取了以下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湿孔钻眼法”及爆破业先进的“毫秒微差爆破”技术;破碎机、振动筛全封闭;传输、卸料部位建有喷淋装置;在场区主要道路、生产区域架设喷水系统,实施洒水降尘;购置洒水车,对场区主要道路及场外运输道路适时洒水降尘;将采矿等高噪声作业时间控制在每日8点至18点之间。 经调查,投诉反映的噪声和扬尘污染主要由运输车辆在村级公路上产生。2015年3月,该公司投资2000多万元对当地一条村级公路(全长11公里)进行扩宽(6.5米)和硬化。但车辆扬尘及洒水车水流喷淋到路边果树,造成了一定污损。该公司收购了道路两旁20米范围内16家农户的柑橘,收购金额1.39万元,收购工作仍在开展中。 |
基本属实 | 点军区环保局已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下达限期整改环境违法问题的通知,要求该企业做好厂区至爆破区道路硬化、洒水降尘、车辆文明驾驶等扬尘和噪声防治措施。 | |
| 3 | D1207P015 | 长阳县龙舟镇白氏坪村附近的华新水泥厂1号生产线距离周边居民不足100米。2013年宜昌市环保局下达相关文件:在周边居民不足100米处不能生产。但是1号生产线一直在生产,产生的噪声和粉尘严重扰民。2016年11月底,华新水泥厂在1号线仓库内建成5条碎石生产线。 诉求:华新水泥厂1号生产线和碎石生产线必须停产,不能运行。 |
长阳县 | 经现场核查,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搬迁安置户为159户。针对卫生防护距离搬迁问题,长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15年6月县政府召开专题办公会议议定,通过建设安置小区予以解决。目前该安置小区一期安置房72套于2015年6月建成;二期安置房48套已于2016年9月建成;三期安置房拟建48套,征地资金150万元已到位,并已启动征地工作,预计2017年底完成建设。 信访人所指的“1号生产线一直在生产”,实际是该公司为配合二期生产,利用一期生产线石灰石破碎机和皮带提供原材料,情况属实。该公司在未办理环评情况下,在厂仓库内投资150万元新建了一条石灰石生产配套装置,含5条原材料传送带。 |
属实 | 1、12月10日,长阳县环保部门对华新水泥(长阳)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长环限改字〔2016〕17号),责令企业立即停止新建石灰石项目建设,立即停止一期1500吨/日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2、对新建的石灰石生产配套装置项目,长阳县环保部门正在依法立案查处,督促企业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3、长阳县政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按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批复要求,全面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 4、长阳县环保局要求企业加强厂区面源污染管理,对厂区运输车辆及时冲洗,安排专人定时清扫地面并保湿,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和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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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D1207P029 | 夷陵区太平区镇金矿建在环境保护区域内,渣石堆在长江边,生产时排放的污水、噪音污染严重,鱼虾不能生存。信访人希望将该厂关闭。 | 夷陵区 | 现场核查时,该企业已停产,现场仅有一人留守,无法核实噪声污染,废水排出情况,未发现鱼虾死亡。江边有采矿废渣堆放。经查阅资料和走访调查,太平溪镇政府于2016年4月21日起组织修缮了排洪沟等防汛措施,4月26起对洞口进行了封闭,省、市、区、镇相关单位和部门多次到现场检查。太平溪镇政府于2016年8月25日向夷陵区经信局、安监局请示对太平溪金矿公司采取停电措施,9月30日供电公司予以停电。 | 部分属实 | 1、夷陵区环保局12月9日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在明年长江水位位于枯水期时,对江边废渣进行全面清理。 2、夷陵区政府责令太平溪镇政府对该企业经营情况加强监管,确保该企业不进行违法探矿、采矿等经营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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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D1207P050 | 西陵区至喜长江大桥403引桥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严重,没有洒水降尘措施,清扫保洁频次不够。信访人希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减少灰尘污染。 | 西陵区 | 经宜昌市住建委调查核实,建设单位为方便铁路桥附近居民出行,施工区域未全封闭,预留有居民出行便道。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单位现场管控不到位,导致一定程度的扬尘污染,给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施工现场主要存在部分裸露土体未覆盖、施工围挡设置不规范、边坡喷护施工无降尘措施、周边道路污染未及时清扫、洒水降尘及清扫保洁频次不够等问题。 | 属实 | 宜昌市住建委已安排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对该项目参建单位进行约谈,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进行整改,限期1天完成。 经12月13日下午现场核查,施工现场裸土已全覆盖、施工围挡已规整、边坡喷护已设置防尘措施、周边道路已清扫、已租赁洒水车定时进行洒水降尘、已配备专职人员定时进行清扫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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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D1207P063 | 当阳市坝陵开发区军胜村三组一私人煤场(有3个合伙人)曾在2012年因无证经营被当阳市政府关停。该煤厂(未补办手续)从2016年12月6日又开始生产。煤球机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很大,煤灰漫天飞扬,废水无组织随意流至附近的沟渠、农田,污染了附近的沮河。据信访人了解,该厂即将扩建,担心扩建以后污染扩大。大煤车进出厂时污染了道路,尘土飞扬,造成道路堵塞。 | 当阳市 | 经现场调查,该煤球加工厂煤堆场未建设料棚,未采取防雨、防渗设施。该项目曾于2012年1月被依法取缔,但在未办理环评等任何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今年12月6日又擅自投入生产。 | 属实 |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当阳市环保局于12月8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当环法改〔2016〕571号),责令该项目停止建设与生产,恢复原状。12月12日,坝陵办事处对何畈村下发了协助取缔该煤球厂的通知,要求12月14日前对主要设备粉碎机、制煤球机进行拆除。下一步当阳市将对其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实施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依法督促其整改到位,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 | |
| 7 | X1207P007 | 稳健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湖北几家子公司所建污水处理站存在环境污染问题。一是废水超标排放;二是暗管偷排废水,处理量不足排污量的二分之一,例如宜昌稳健纺织品织造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枝江市江口镇江峡大道20号。 | 枝江市 | 12月9日,枝江市环保局组织专班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场检查时,该企业织造车间正常生产,浆纱工段停止生产,锅炉正在进行天然气改造。车间厕所废水、办公楼及食堂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厂区总排口排入江口社区市政管网。环境监测人员在公司总排口进行了取样。监测报告显示: 化学需氧量浓度值为74 mg/L,氨氮浓度值为4.05 mg/L,悬浮物浓度值为54 mg/L,pH值为6.84,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 不属实 | 在收到本信访件之前, 枝江市环保局接到该公司锅炉改造的报告,于12月5日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在核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公司浆纱车间清洗水暂存池存有清洗水(未外排)、厂界外居民区废水经厂内废水沟排入市政管网、门房职工洗手池废水未收集到化粪池等问题,枝江市环保局对其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12月9日,再次现场检查时,上述问题均已经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枝江市环保局要求该公司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企业环境管理,确保企业依法合规进行生产。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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