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公示(四)

日期:2016-12-12 16:23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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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D1130P028 信访人认为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的生活污水没有进污水处理厂,直排到清江河。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中心城区、经济开发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实现基本覆盖,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处理量达到1.2万吨/日。经核实,目前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尚未实施生活污水集中进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的有四个区域。一是中心城区505至清江桥段约600米沿江段。该段因标高高于龙舟大道,无法自重流入污水收集管网,未实施集中收集处理,均采用无动力生物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二是县城区江南片区。沿清江边涉及西寺坪村、何家坪村、清江古城暂未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均采用无动力生物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三是津洋口小区、丹水片区污水收集管网正在建设之中,暂未实施集中收集处理,均采用无动力生物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四是全县除中心城区和经济开发区外,其它10个乡镇尚未建成污水处理厂。 基本属实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将会同住建、环保等相关部门及乡镇,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度和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及提标工程进度,确保2017年底前实现丹水片区、津洋口小区、教育园区等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全覆盖。二是继续加大政府投资和对上争取力度,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力争利用两年时间,在2018年底前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三是全力支持和推进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及时向社会民众公示公开污水处理运行相关情况,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监督,确保清江水质安全。  
2 D1201A002 信访人反映的是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钟家畈村柏林河龙泉至稻花香段水质污染严重,臭气熏天,沿线的企业有翔林纸业(上、下游分别有一个厂区)、昌耀电杆厂、宜强建材水泥制品厂、稻花香所有下属企业、20余家牛奶场、10余家养猪场(除稻花香养猪场规模3000头以上、钟家畈村村支书张某某长寿山庄规模1000头以上外,其余都是小规模)、3家采石厂(其中钟家畈村村支书张某某万家畈采石厂较大),这些企业不定时将未经处理废水直接排入河里;晚上排放的废气很严重,肉眼可见,有刺激性味道。村民家中的自来水有酒糟的味道。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直接倾倒到河里,地下水也被污染了。一到春夏季,蚊虫苍蝇特别多,农民无法到田里劳作。征地拆迁、道路维修、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大。希望中央环保督察组重点对稻花香所辖企业进行严查。 夷陵区 1、经现场调查,除熊兴军养猪场、徐杰养殖场在河床附近挖的露天粪池周边有臭气外,其余河段均无臭气。投诉者反映情况部分属实。钟家畈熊兴军养猪场,未建沼气池,猪粪直接排放到柏临河旁的露天粪池,未做任何处理,污水直接渗入了地下,严重污染地下水,粪池雨水和污水未分离,干粪和湿粪未分离。天中奶牛小区孙江奶牛场。场内雨污分流设施建设不彻底,排水沟有少量粪便流入柏临河的痕迹。徐杰养殖场。场内雨污分流设施建设不完善,露天粪池距离河道较近,有污水向河道排出的迹象。张家申、周振西、王朝阳、蔡铭运、李维、王卫华养殖场均采取有效的畜禽污染防治措施。 2、经现场调查核实,翔陵纸业柏临河上游厂区位于夷陵区龙泉镇青龙村,已于2016年9月5日自行关闭。下游厂区位于钟家畈工业园区,车间采用初沉处理到污水处理厂进行物化+生化处理,建有生化处理日处理5000吨的废水处理站一座,安装有在线监测设备设施,2014年通过市环保局验收。无污水直排情况。现场调查核实,湖北昌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设备清洗废水经过沉淀后回用进行砼搅拌,不外排。锅炉废水,经过三个沉淀池进行沉淀并掺入适量石灰后由水泵抽到麻石水幕脱硫除尘器进行循环使用,不外排。 3、经现场调查核实,稻花香集团所属企业没有发现将未经处理废水直接排入河里,稻花香酒业废水通过企业自身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至柏临河,公司废水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属于达标排放。湖北关公坊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白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水主要为洗瓶水,洗瓶水通过净化后循环利用。湖北三麦酒业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及洗瓶水经管道排放到龙泉镇污水处理厂。包装工业园现有8家包装企业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沉淀,进入龙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4、柏临河钟家畈村段有9家养殖企业,除熊兴军、孙江、徐杰3家外,6家未直排入河。投诉者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5、经现场调查核实,龙泉镇现有4家采石场,分别为夷陵区杨泗冲采石场、宜昌市易顺矿业有限公司、夷陵区杨家沟采石场、万家畈采石场,无废水直接排入河里。 6、经现场调查核实,钟家畈村未发现晚上排放的废气很严重,肉眼可见,有刺激性味道问题。 7、经现场调查核实,钟家畈村未发现投诉者反映的村民家中的自来水有酒糟的味道问题。 8、经现场调查核实,柏临河存在部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倾倒在河里,未发现医疗垃圾。投诉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9、现为冬季,无法核实“一到夏季,蚊虫苍蝇特别多,农民无法到稻田里劳作问题。” 10、经调查,龙泉镇集镇内基本无征地拆迁、道路维修。且近期夷陵区政府严格落实了宜昌市冬防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要求,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控扬尘污染。投诉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基本属实 1、钟家畈熊兴军养猪场。夷陵区环保局已于12月6日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于2017年1月25日前搬离或关闭。拟对该猪场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2、天中奶牛小区孙江奶牛场。夷陵区环保局已于12月6日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场规范雨污分流系统,严禁粪便随雨水排入柏临河。 3、徐杰养殖场。夷陵区环保局已于12月6日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于2017年1月25日前搬离或关闭。 4、龙泉镇政府抽调专人专班对沿河存在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及时开展了清理,后期建立常态化保洁和监督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监管,确保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置。 5、夷陵区政府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市政府冬防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要求,抓好车辆运输扬尘管控工作。  
3 D1201A007 信访人反映的是宜昌市宜都市枝城镇九道河村金科高岭土等2家企业,五眼泉乡袁家榜村1家石灰厂,九道河水库1家高岭土的烟气污染问题。这四家企业,全天24小时生产,生产工艺是土法窑锻烧,工作时产生的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宜都市 1、信访人反映的企业涉及:宜都市金科高岭土有限公司、宜昌同辉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宜都市响水洞化建石灰厂。 2、经现场检查,宜都市金科高岭土有限公司、宜昌同辉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及宜都市响水洞化建石灰厂均存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及排污许可证、“三废”治理措施不到位,违规超标排放污染物等问题。 基本属实 对宜都市金科高岭土有限公司、宜昌同辉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及宜都市响水洞化建石灰厂存在的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及排污许可证、“三废”治理措施不到位、违规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事实,宜都市环境监察人员进行了现场取证和调查,按相关办案规定完善了现场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和试听资料等证据,当即对上述企业下达了监察意见书,要求上述三家企业从即日起立即停止生产,并接受环保部门处理。宜都市环保部门将对上述三家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4 D1201A015 信访人反映的是宜都市枝城镇三板湖村三组宜化楚星化工厂废水24小时通过明渠直排长江,宜昌鄂中化工废水通过下水管网直排长江,宜都市兴发化工园废水通过下水管网直排长江。三家化工厂的磷石膏堆场的含酸废水直排农田,污染村民的鱼塘、饮用水。曾多次向宜都市环保局反映,但是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宜都市瑞锶科技制药厂夜间排放刺鼻农药味废气。 宜都市 经现场调查,宜都兴发渣场采用湿排干堆工艺堆放磷石膏,楚星化工、鄂中化工渣场均采用干排干堆工艺堆放磷石膏。三个公司的磷石膏渣场均建有渗滤液收集池、回水泵房和管道等回用系统,鄂中化工渗滤液通过回用系统回收至磷酸装置使用;宜都兴发、楚星化工均回收至磷酸、选矿系统,汛期废水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存在含酸废水直排农田、鱼塘问题。宜化楚星、鄂中化工、宜都兴发均建设了污水处理系统和标准排污口,废水经处理后排放。投诉人反映的相关企业废水直排长江、农田,磷石膏渣场废水直排农田、鱼塘和饮用水源地不属实, 但存在着部分企业如宜都兴发2016年5月8日和2016年8月2日清洁下水排口检测分别总磷和氨氮超标的情况,宜都市环保局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责令公司限期治理,并针对两次超标处以30139.20元和49269.15元的罚款。经后督察该公司已整改到位。 反映的瑞锶科技公司废气异味扰民情况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相关企业废水排入长江的问题,宜都市政府计划2018年在枝城镇建设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对园内各企业排放的废水进行收集、处理,确保达标后排放。 宜都市环保局于2016年7月25日对瑞锶科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都环改字〔2016〕02号),9月30日对瑞锶科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都环罚〔2016〕20号),责令瑞锶科技停止生产。瑞锶科技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已全面停产,目前正在落实相关整改工作。瑞锶科技公司目前正对生产中的农药气味进行针对性整改,整改工作不完成不得复产。 楚星化工、宜都兴发、鄂中化工磷石膏渣场已按照环保部华南督察中心提出的对截洪沟、截污沟、收集池防渗漏、液位控制及环境应急的要求,正在积极落实。宜都市环保局加强对上述企业的废水排放的监督性监测,一旦发现超标排放,将依法进行查处。  
5 D1201P013 西陵区西陵一路联通公司发射塔和机房离居民楼只有20米,存在辐射影响。信访人建议将发射塔移至小区另一空地。 西陵区 所反映基站发射塔与居民楼间距离属实,监察人员在联通公司综合大楼门外进行调查,现场用测距仪测得信访人所反映的无线基站建于联通公司综合楼楼顶,距离地面约80米,联通公司综合楼与最近的新建商住楼“金安东城”小区紧邻,联通公司综合楼与“金安东城”商住楼楼体(高110米)相距21米,中间为“金安东城”小区进出车通道。 是否存在辐射问题,由于当前周边环境发生改变,需进行监测。信访人为新建小区“金安东城”业主,目前尚未入住。 基本属实 12月6日下午,西陵区环保局对联通公司综合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该公司于15个工作日内出具辐射监测报告,并将监测结果对周边住户进行公示,以消除附近住户的担忧。如果存在辐射超标现象,西陵区环保局将责令其整改,确保基站辐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  
6 D1201P015 信访人反映宜昌市秭归县西陵峡村到处都是垃圾,没有人管理。 秭归县 12月3日下午,秭归县屈原镇政府组织检查组沿西陵峡村鲤鱼潭隧道由东向西到吕家坪隧道口进行了检查,西陵峡村沿348国道路段整体生活环境良好。通过进一步仔细深入的检查走访,发现西陵峡村一组郑家湾和四组上孝仁两处较偏远居民点存在垃圾桶、垃圾房的垃圾堆满后未及时清运,垃圾堆放在垃圾房外的现象。西陵峡村委会在落实农村垃圾综合治理时存在监管不到位,督办不力问题;承包人向某某也没有严格履行合同,清运垃圾不及时、不彻底,导致该问题的发生。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 针对发现的问题,秭归县检查组责令西陵峡村组织迅速专班清运垃圾,特别是对边缘死角的垃圾进行收集清运。12月4日晚,屈原镇召开班子会对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一是成立检查和督导专班,从12月5日开始由书记、镇长牵头,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全镇13个村(居)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开展整治督办,由纪委书记带队督查各村整改落实情况; 二是镇政府筹集9000元对全镇卫生死角垃圾清运,确保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无异味,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三是在2016年12月的主题党日活动中对环保问题再督促再落实,镇直各单位、各村(居)委会把洁镇洁村作为12月份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四是在2016年的村两委干部考核中将环保考核细化后纳入专项重点工作进行考核;五是党政办公室在每周一、四发送环保短信,提醒各村、各单位、三个片区垃圾清运负责人履职尽责。 秭归县督察组和县监察局进行了责任追究:1.镇政府城环助理鲁承新,由屈原镇党委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2.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军,由屈原镇党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3.垃圾清运承包人向祖兵,违反合同约定,对垃圾清运不及时、不彻底问题应负直接责任。责成屈原镇政府督促村委会严格履行与向祖兵签订的2016年垃圾清运合同,通过三资交易秩序解决2017年垃圾清运问题。  
7 D1201P036 信访人反映宜都市枝城镇黎家坪村累坡有一家采石场,生产时灰尘大,运输车辆将乡道Y007压坏。居民苦不堪言。向多个部门反映没有答复。 宜都市 大水桥石料厂为株洲路洒水降尘,聘请2人专业养护、清扫路面抛洒物,运输车辆全部要求出矿前平箱覆盖并对车表洒水降尘。 黎海平采石场生产线出料口设有喷淋装置,吸尘设备基座已建设,水泥硬化期还未到,强度还不够,暂未安装。破碎车间采取封闭方式生产。公路沿线进行了维修,并沿途进行了洒水降尘。运输车辆于2016年11月1日强制要求与行车证吨位相符,对不相符的车辆强制割墙板。道路运输过程中,在2016年11月1日前运输车辆有不同程度的超载现象,但从11月1日起,该采石场对运输的车辆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平箱覆盖,不准超载出场。 两厂运输车辆均有20多台运送石料。矿山到大堰堤的道路损坏及扬尘情况:该路段大修于2006年,当前道路破损较严重,晴天存在扬尘现象,其原因有:一是因近年来宜张、宜岳高速路的修建,工程车辆超载运行;二是过往运输车辆密集;三是两家矿山运输车辆运载运输频繁。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1.宜都市已责成枝城镇会同两家采石场共同筹资,对Y007线累坡至大堰堤段进行翻修,以解决该路段道路的扬尘问题。 2.宜都市环保局针对两家采石场久试不验环境违法行为,于2016年12月5日下达停止生产决定书,责令在2016年12月31日前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并进行环境保护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正常生产。  
8 D1201P043 信访人反映秭归县归州镇吴家沟桥下面每天晚上12点至凌晨4点向香溪河倾倒渣土。 秭归县 一是目前土石方填筑地点位于吴家沟河汊内,属于香溪河大桥西引桥施工区域内; 二是该区域属于香溪河大桥西引桥5号至11号桥墩防护区及施工区,填筑土石方是桥基安全防护及施工工艺的需要; 三是香溪河大桥西岸滑坡体前沿抛石反压回填防护的需要; 四是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中明确了香溪大桥西引桥桥基保护土石方利用量为84152立方,主要来源为隧道开挖土石方。经秭归县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现场GPS勘测,目前该区域土石方填筑量为15844.7立方; 五是该区域的土石方填筑受隧道施工进度和施工工序的影响,隧道24小时施工; 六是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对该区域利用填土保护桥基没有详细叙述,没有制定有针对性的环水保措施,监理单位审批把关不严,没有对上述问题提出质疑。 基本属实 1、秭归县水利局已责令武汉市政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向该区域填筑土石方,编制施工细化方案,按程序审批后方可复工;2、秭归县纪委责成秭归县香溪长江大桥协调办公室协调秭兴公司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协调施工方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避开夜晚爆破和运输渣土,减少施工扰民。  
9 D1202A002 信访人反映当阳市白河水库作为当地一级饮用水源地,其周边有多个养猪场。平时水库水质表层还可以,开闸放水时,水库底层的水很黑很臭。下大雨时,水体比平时更黑、更脏、更臭。有时候,自来水管放出的水会有一坨坨黑色或灰色的物质。 当阳市 由于白河水库至今未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其周边建有多个养猪场。经现场调查核实,目前,白河水库库区范围内有规模化养殖场3家,分别是席清、沈峰和熊建伟养殖场。其中席清养殖场建有11栋简易砖木猪舍,约6000m2,可喂养生猪3000头,年可出栏生猪6000头;沈峰养殖场建有2栋砖木标准猪舍,约1000m2,可喂养生猪500头,年可出栏生猪1000头;熊建伟养殖场建有2栋简易砖木猪舍,约250m2,可喂养生猪150头,年可出栏生猪300头。这3家养殖场均未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粪尿直排鱼塘喂鱼。由于鱼塘紧邻白河水库,水体相通,污染物经鱼塘渗透至白河水库。逢大雨时,鱼塘污水漫堤直接流入水库,对水体确实造成了污染。 属实 当阳市王店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12月10日前关停并拆除1家,12月15日前关闭并拆除2家,12月20日前全部关停拆除到位。对未按期关停的将依法强制拆除,彻底消除养殖场对白河水库水质的影响  
10 D1202A026 信访人住在夷陵区鸦鹊岭镇梅林村,反映的是中孚化工及其下属企业超亿建材的卫生防护距离不够的问题,离信访人房屋直线距离不足100米。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化工园区300米范围内不允许有居民点。从2014年开始,信访人多次向夷陵区环保局、夷陵区政府、宜昌市环保局、鸦鹊岭镇政府书面、口头、电话反映,夷陵区环保局回复信访人“已要求企业整改”,但时至今日,没有看到任何效果。希望得到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 夷陵区 12月3日,夷陵区环保局会同鸦鹊岭镇政府赶赴现场对其进行调查,现场查看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经鸦鹊岭镇政府现场核实,中孚化工所有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大气防护距离、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有1户居民,该户距公司厂界距离23米。超亿建材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有1户居民,距公司厂界距离1米。投诉者反映情况属实。 2016年以来,针对湖北中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化工事业部存在热风炉废气颗粒物浓度超标的环境问题,夷陵区环保局立案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夷环法〔2016〕48号,罚款100000元,目前该公司热风炉已整改完毕。针对湖北宜昌超亿建材有限公司制粉炉粉尘排放超标的环境问题,夷陵区环保局于2016年10月13日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夷环法〔2016〕44号,现已停产。 属实 针对该公司噪声超标排放的问题,12月6日,夷陵区环保局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同时,鸦鹊岭镇人民政府积极协调督促超亿建材公司与农户完善并执行房屋租赁合同,确保当前大气防护距离内无农户居住。根据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协调督促中孚公司与农户进行沟通,尽快促成搬迁。  
11 X1201P006 信访人反映巴东县秭归县交界处,沙镇溪镇青岗河水电站水库私自投放大量外来鱼苗,破坏生态平衡,导致本土鱼类基本灭绝。希望恢复河流的公众属性,同时希望政府不要随意在三峡库区批建水电站。兴山县兴发集团在咸水河河道内沿线采挖沙石,破坏了自然生态及鱼类生长环境,导致咸水河内鱼虾基本绝迹。希望严厉制止兴发集团在咸水河乱采乱挖的行为。 秭归县、兴山县 1、经现场调查,观音堂水库不存在私自投放外来鱼苗导致破坏生态平衡的情况发生。该公司养殖纯属人放天养,没有投放饲料和肥料。从调查人员对该公司2015年和2016年两年的投放鱼苗追踪情况来看,均是从枝江市天丰土著鱼类良种场购买的花鲢和白鲢,鱼苗花鲢、白鲢均属于改良水质的鱼类,也是渔政部门增殖放流的首选经济鱼类品种,没有发现投放外来鱼苗。库区相关水电站均按照相关审批程序建设,不存在政府随意批建水电站的行为。信访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2、经实地勘查,确实存在少量占用河道或临河建设时采挖河道砂石的行为。一是湖北昭君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兴山兴发集团下属公司)正在进行三峡库区兴山县新县城及其下游昭君镇、峡口镇水源地保护项目的输水管网工程和精准扶贫村级公路扩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有土石方不规范堆砌现象及砂石开采利用情况;二是古夫镇咸水村精准扶贫易地搬迁项目正在施工,施工过程中涉及筑堤造地,有土石方的堆砌现象及砂石利用情况。以上两个项目施工不存在河道截流,不会对自然生态及鱼类生长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部分属实 兴山县水利部门对公路扩建中向河道弃渣的行为下达了《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业主单位湖北昭君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限期进行整改,清除弃渣和行洪障碍,并严格按照编制的项目建设《水土保持方案》,坚持“三同时”制度进行施工。同时对项目建设中开办的砂石料场及拌合站现场下达了《停产整顿通知书》,责令立即停产,开展安全生产、环境整治等方面的自查整改,整改结束后报请水利、环保及安监等部门联合验收后,方可复工生产。  
12 X1201P003 信访人反映的是宜昌市兴山县昭君镇(原高阳镇)村湖北兴发股份有限公司白沙河化工厂违法建厂、私设暗管、破坏生态、偷排废气的问题。1、该厂建设厂址与环评批复不符,应建在古夫水田坝,实际建在昭君镇昭君村白沙河。2、该厂私设三条暗管,暗管地址是白沙河到巴东三岔路口小河对面从场内二压机压风车间底下直接通到河中。3、兴山县政府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破坏生态。将该厂周边的水田、旱田、柑橘田、茶叶田栽上刺槐树,不允许老百姓耕种。4、该厂在22点至次日凌晨6点排放废气。提供的证据:《关于高阳镇昭君村污染情况调查与处理工作总结的报告》、《兴山县化工总厂迁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说明》。 兴山县 1、1995年省环保局以鄂环管〔1995〕1号文批准建设厂址为古夫镇水田坝村,但该厂并未开工建设;后来将迁建地址变更为高阳镇白沙河村,主要原因为:白沙河化工厂所在地为原兴山县电化厂,当时兴山县电化厂已破产,县政府为安置该厂职工和资产整合,决定由兴发集团对该厂进行了整体兼并,同意将建设地址变更为高阳镇白沙河村,并下达了《关于化工厂移民迁建设工程厂址变更的通知》(兴政文〔1996〕18号)的通知,决定将兴山县化工总厂移民迁建工程厂址由原古夫镇水田坝改为高阳镇白沙河村,1996年8月白沙河化工厂正式建成投产。根据原省环保局的要求,该厂于1999年4月委托化四院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该公司所有扩建项目均严格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不存在违法建设问题。信访人反映的建址变化情况基本属实。 2、经现场核实:昭君村委会正对面从河边进入白沙河化工厂北岸厂区有三条管线,均为生产取水在用和备用管线,该厂自建地下沉井取水。同时,在现场还看到了一条管线未连接,半截置于河水中,内无水排出。据厂区工作人员介绍,该管线是该厂今年维修取水管线时废弃的管线,未从河中取出。监测数据表明,厂区上游地表水(昭君电站宿舍)、厂区废水排放口、厂区下游地表水监测断面(向家河)监测结果均达标。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3、经查阅档案,兴山县政府办公室以正式文件明确了搬迁相关要求及搬迁安置补偿标准,对迁出户的果木树给予一次性补偿,对搬迁后农户退还给集体的土地由林业部门指导,由村委会负责统一实行还林、还草治理,兴发集团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该范围内的土地没有进行征收,只进行了补偿,土地用途仍属农用地,其土地权属为村集体所有。信访人反映的土地改变用途情况属实。 4、经明查暗访检查,该厂脱硫塔等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废气排放口安装有在线监测设施,现场查看在线监测数据,无异常情况,在线监测数据废气流量昼间与夜间无明显变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主要污染物昼间与夜间无明显变化。信访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兴山县环保局在检查中发现该厂环境管理存在一定问题:将闲置(含油)车床置放在仓库内,无人看管,少量机油已流出仓库外,污染环境,仓库内产品与其它杂物混装,不符合环境管理规定,存在一定环境风险;生活垃圾未按要求处理,直接丢在河边。 部分属实 兴山县环保局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投诉人反映以外的其他环保问题,已给该企业下达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改正通知书(兴环违改字〔2016〕37号),责令该企业立即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