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构建第三方治理信息平台 完善治污有奖举报和投诉受理机制
日期:2017-08-25 17:40来源:绿色生活讲堂
为加快推进和规范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以下简称第三方治理),环境保护部近日印发《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要坚持排污者担负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并根据污染物种类、数量和浓度,承担污染治理费用。第三方治理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排污单位的委托要求,承担合同约定的污染治理责任。排污者与第三方治理单位通过合同约定,建立相互督促、共同负责的市场运行机制。
为了加快推进和规范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保护部进一步规范企业排放技术和管理要求。在完善细化排放要求和技术规范方面,环境保护部指出,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环保部门可督促排污单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进行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或建设工作,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建立准确完整的环境管理台账记录。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鼓励第三方治理信息公开。鼓励第三方治理单位在平台公开本单位基本情况、第三方治理项目内容、项目验收情况等内容。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和投诉受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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