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维护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日期:2017-02-10 16:54来源:绿色生活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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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新形势下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守住国家生态安全底线、建设生态文明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

  生态保护红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

  《意见》提出10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形成了一整套管控和激励措施。《意见》提出,创新激励约束机制,对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并提出根据需要设置生态保护红线管护岗位,提高居民参与生态保护积极性。同时,强调要严格责任追究,尤其是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要实行终身追责,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