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2021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

期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和各县市区分局积极参加城区主会场和各县市区分会场的现场咨询活动,发放各类宣传册、折页2000余份,解答各类生态环境类法律咨询300余件,并将现场接到的20余件投诉举报迅速转至执法机构及时处置。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西陵区分局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当阳分局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宜都分局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长阳分局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秭归分局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五峰分局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和各县市区分局举行宪法宣誓仪式3场、宪法集中学习7场。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兴山分局开展宪法宣誓仪式。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点军区分局开展宪法集中学习。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长阳分局开展宪法集中学习。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分局开展宪法集中学习。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通过显示屏、宣传牌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宪法,通过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向相关人员解读宪法精神,营造学习和遵守宪法的深厚气氛。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远安分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宪法。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通过显示屏宣传宪法。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秭归分局通过显示屏宣传宪法。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长阳分局通过显示屏宣传宪法。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兴山分局通过显示屏宣传宪法。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分局通过显示屏宣传宪法。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分局宪法宣传进企业。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五峰分局协办宪法集中宣传活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们在宪法的保护下成长须牢记宪法,坚定对宪法的信仰,携手创造美好的未来!(黄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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