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六五环境日期间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日期:2021-05-12 09:42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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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组织好 2021 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深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营造生态环保人人参与、社会监督、大家共享的浓厚氛围,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六五环境日为契机,大力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及省、各地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积极进展、典型经验、明显成效,弘扬生态文化,培育生态道德,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推动形成崇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促绿色发展转型的良好社会风尚,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美丽宜昌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和行为活动支撑。

  二、宣传主题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活动安排

  (一)六五环境日市级主场活动

  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市级主场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和新技术传播手段,做好前期预热和活动的宣传推广,增强互动性、参与性、有效性。同时积极与省级主场联动,实现同频共振。

  (二)主题新闻发布活动

  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及时发布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大保护、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等重要信息,充分展现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成就,为六五环境日营造良好氛围。

  (三)主题在线访谈活动

  围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打造长江大保护升级版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利用宜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活动,达到解读政策、听取意见、释疑解惑、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目的。

  (四)“美丽宜昌,你我共建”线上答题活动

  环境日期间开展“美丽宜昌 你我共建”微信答题活动,精选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掌握的知识题库,达到宣传教育公众、增强现代生态文明理念的效果。

  (五)纪念六五环境日四类设施集中开放周活动

  6 月 5 日所在一周时间,集中组织向社会公众开放活动,搭建社会公众体验、理解和支持环保的有力平台,为推进公众积极参与美丽宜昌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积极参与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和十佳公众参与案例推荐活动

  积极参与生态环境部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和十佳公众参与案例宣传推选活动,切实把我市长期积极组织或参与生态环保志愿活动,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作出突出贡献,事迹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的环保志愿者以及持续稳定开展,公众参与度高、吸引力强、成效显著,具有可复制和推广价值的公众参与案例评选推荐出来,运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

  (七)组织参与第四届“与绿同行”微公益环保创意大赛活动

  积极支持和引导高校环保组织和青年环保志愿者参与湖北省第四届“与绿同行”微公益环保创意大赛。对遴选出的优秀环保宣教项目给予积极支持,指导其完善项目方案并按方案围绕我省环保重点工作开展社会实践和科普宣教。

  (八)文化产品制作推广活动

  积极传播、规范使用“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LOGO,大力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歌曲传唱。各地要以“一图一故事”、短视频、卡通漫画、图文直播等多种形式,设计制作 1-2件环境日宣传产品,烘托纪念日氛围,增强传播效果,市生态环境局将收集通报,并择优向省生态环境厅和新媒体平台推介。

  (九)组织参与“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生态环保主题摄影、书法和国画大赛活动

  各地要积极参与生态环境部组织的“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 生态环保主题摄影大赛,主要内容包括摄影、书法和国画等,展现美丽中国的大好风光、生态文明建设行动者的身影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画面等。

  (十)其他宣传活动

  用好用活传统大众传媒,创新线上宣传载体和内容,各地可结合环境日活动统筹安排,组织相关主题活动。

  四、总体要求

  (一)严格疫情防控

  各地在策划、筹备、组织六五环境日活动中,要认真研判形势,严格遵循各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各类活动宜线上则线上,宜线下则线下,线上线下结合,特别是组织线下活动要周密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人员生命健康安全。

  (二)认真筹划组织

  各地要高度重视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切实加强活动组织、协调,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积极开展凸显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各地应积极联合精神文明、教育、共青团、妇联等“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办单位,广泛动员企业、学校、社区等不同群体,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作用。

  (三)务求简约高效

  宣传活动要坚持绿色、环保、低碳和简约理念,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拒绝铺张浪费,使筹划组织的各项六五环境日活动务必取得实际效果。

  (四)及时报送总结

  请各地及时做好环境日活动期间文字、照片及音像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总结活动情况和经验。2021 年环境日宣传工作总结简表(见附件),请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前报送至市环境宣教中心。

  联系人:市环境宣教中心 王晶晶、刘先华

  电 话:0717-8806310

  邮 箱:ychjxxzx@163.com

       附件:2021 年环境日宣传工作总结简表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1 年 5 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