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宜环委办发〔2016〕19号)
宜昌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宜环委办发〔2016〕19号
市环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六·五”
环境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市环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环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的通知》(鄂环委办[2016]16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2016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6年“六·五”环境日主题为“长江大保护 宜昌在行动”。
二、活动时间
三、内容形式
市环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力求在活动内容上丰富多样、突出重点,活动形式上特色鲜明、不断创新。鼓励各地各单位结合自身优势,广泛开展环境日宣传活动,提高全民生态环保意识,倡导广大市民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生活,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四、活动要求
1、市环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切实加强活动组织、协调和督办,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积极开展凸显地方特色和部门特色的宣传活动,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宣传环境文化,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生态环保意识。
2、各县市区(宜昌高新区)及宣传、共青团、妇联、发改、经信、国土、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商务、教育、司法、文化、旅游等单位,要按照《市环委会成员单位“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工作安排》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凝聚绿色发展共识,共建美丽宜昌。
3、请市环委会各成员单位及时总结“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并于
市环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罗继涛 王晶晶
联系地址:胜利四路48号 邮政编码:443000
联系电话:0717-6462047
传 真:0717-8806310
邮 箱:ychjxxzx@163.com
附件:
市环委会成员单位“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工作安排
宜昌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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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各县(市、区)环保局、宜昌高新区环保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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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
共印6份
市环委会成员单位“六·五”环境日
主题宣传活动工作安排
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围绕“建设生态长江 推进绿色发展”做好宣传工作;
请市委宣传部协调组织环境日主题的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工作;
请团市委围绕“中国梦 青春梦 环保梦”做好宣传工作;
请市妇联围绕“共建绿色家庭 共享美好生活”做好宣传工作;
请市发改委围绕“携手节能低碳 共建碧水蓝天”做好宣传工作;
请市经信委围绕“淘汰落后产能 优化产业结构”做好宣传工作;
请市国土资源局围绕“修复矿山生态 打造绿色矿区”做好宣传工作;
请市住建委围绕“绿色建筑 海绵城市”做好宣传工作;
请市交通运输局围绕“建设绿色通道 倡导绿色出行”做好宣传工作;
请市水利水电局围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做好宣传工作;
请市农业局围绕“构建生态农业 促进环境保护”做好宣传工作;
请市林业局围绕“弘扬绿色文化 推进绿满荆楚”做好宣传工作;
请市商务局围绕“践行绿色生活 打造绿色商场”做好宣传工作;
请市教育局在大、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教育、生态环境保护等宣传活动;
请市司法局做好新《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请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做好与长江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相关的文艺作品创作、宣传、演出等活动;积极利用图书馆、博物馆、群众艺术馆等开展公众开放日等宣教活动;
请市旅游局围绕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旅游、文明旅游做好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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