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参与“我心中的宜昌环保”征文竞赛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2-04-05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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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文件

宜昌市教   

 

宜市环[2012]27号

                                          

 

关于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参与

“我心中的宜昌环保”征文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教育局,宜昌开发区、葛洲坝集团公司环保办、宜昌高新区文化教育体育局、市直各中学: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的环境教育工作,促进广大青少年树立关心环保、学习环保和参与环保的良好意识,培养思考、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和责任感,激发青少年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市环保局、市教育局联合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开展“我心中的宜昌环保”环保征文活动。

现将征文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活动具体要求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并将参赛作品于2012510日前报送至“我心中的宜昌环保”全市中小学生环保征文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宜昌市环保局      宜昌市教育局

                                   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我心中的宜昌环保”征文竞赛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进一步促进全市广大青少年关心、学习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培养良好的环保意识,成为环境保护的宣传者和积极实践者。

二、征文主题我心中的宜昌环保

三、主办单位宜昌市环保局  宜昌市教育局

四、活动范围及活动分组全市热爱环保、爱好文学的中小学生均可参赛。活动分为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

小学组(小学16年级) 初中组(初中79年级)

高中组(高中13年级)

五、征文内容参赛作品必须紧扣“我心中的宜昌环保”主题,体裁不限,题目自拟,内容包括对学习环保知识的认识、体会、收获;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见闻、感受或建议;对参加环保公益活动的人物或事件的感想体会等。

六、报名方式

1、各级各类学校可组织学生集体参加,集体报名单位应对参赛作品进行严格初评,初评后将作品集中交各县市区环保局,各县市区环保局统一报送至征文组委会办公室。

2、其他未参加集体组织参赛的学生可直接向组委会投稿。

七、奖项设置:

1、各组别分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

2、对征文获奖者及其指导老师和优秀组织单位,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八、相关要求

1、作品要求贴近生活,语言朴实、生动,内容健康,富有学生特色。小学组作品字数限500字以内,初、高中组作品字数限800字以内。

2、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选手原创,严禁抄袭或有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违反,文责自负,并取消参赛资格,予以通报。主办单位对入选参赛作品有权选登及使用。

3、征文采用纸质稿与电子稿同时收集的方式。参赛选手可将作品直接或委托组织单位邮寄,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组委会办公室邮箱(wxzdychb@163.com),作品应注明“我心中的宜昌环保”征文字样。纸质稿可以是手写稿或打印稿,原稿不退,请自行备份。

4、作品应详细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学校、班级、指导老师或家长(限1名)及联系电话。

5、征文截止日期:2012510

6、征文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宜昌市胜利四路48号 (邮政编码:443000

宜昌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联系 人:刘艳艳  07178806310

说明:本次征文大赛是公益活动,各级组织单位不收取报名费用。

 

    附件:“我心中的宜昌环保”征文登记表.doc

 

主题词:环保 教育 征文 通知

宜昌市环保局办公室               2012年3月26印发

                                        共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