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参与“我心中的宜昌环保”征文竞赛活动的通知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文件
宜昌市教 育 局
宜市环[2012]27号
关于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参与
“我心中的宜昌环保”征文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教育局,宜昌开发区、葛洲坝集团公司环保办、宜昌高新区文化教育体育局、市直各中学: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的环境教育工作,促进广大青少年树立关心环保、学习环保和参与环保的良好意识,培养思考、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和责任感,激发青少年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市环保局、市教育局联合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开展“我心中的宜昌环保”环保征文活动。
现将征文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活动具体要求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并将参赛作品于
宜昌市环保局 宜昌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我心中的宜昌环保”征文竞赛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进一步促进全市广大青少年关心、学习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培养良好的环保意识,成为环境保护的宣传者和积极实践者。
二、征文主题:我心中的宜昌环保
三、主办单位:宜昌市环保局 宜昌市教育局
四、活动范围及活动分组:全市热爱环保、爱好文学的中小学生均可参赛。活动分为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
小学组(小学1—6年级) 初中组(初中7—9年级)
高中组(高中1—3年级)
五、征文内容:参赛作品必须紧扣“我心中的宜昌环保”主题,体裁不限,题目自拟,内容包括对学习环保知识的认识、体会、收获;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见闻、感受或建议;对参加环保公益活动的人物或事件的感想体会等。
六、报名方式:
1、各级各类学校可组织学生集体参加,集体报名单位应对参赛作品进行严格初评,初评后将作品集中交各县市区环保局,各县市区环保局统一报送至征文组委会办公室。
2、其他未参加集体组织参赛的学生可直接向组委会投稿。
七、奖项设置:
1、各组别分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
2、对征文获奖者及其指导老师和优秀组织单位,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八、相关要求:
1、作品要求贴近生活,语言朴实、生动,内容健康,富有学生特色。小学组作品字数限500字以内,初、高中组作品字数限800字以内。
2、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选手原创,严禁抄袭或有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违反,文责自负,并取消参赛资格,予以通报。主办单位对入选参赛作品有权选登及使用。
3、征文采用纸质稿与电子稿同时收集的方式。参赛选手可将作品直接或委托组织单位邮寄,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组委会办公室邮箱(wxzdychb@163.com),作品应注明“我心中的宜昌环保”征文字样。纸质稿可以是手写稿或打印稿,原稿不退,请自行备份。
4、作品应详细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学校、班级、指导老师或家长(限1名)及联系电话。
5、征文截止日期:
6、征文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宜昌市胜利四路48号 (邮政编码:443000)
宜昌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联系 人:刘艳艳 0717—8806310
说明:本次征文大赛是公益活动,各级组织单位不收取报名费用。
主题词:环保 教育 征文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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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环保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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