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环境质量 推动绿色发展——专访市环保局局长王仁俊
“‘十三五’时期,将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把握三维纲要,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为宜昌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作出新的贡献。”市环保局局长王仁俊近日接受记者专访,谈及环保工作时如是说。“十三五”时期,我市环保工作压力与动力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王仁俊说,“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已实施近1年,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也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我市环境总体规划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全国首创;编制《宜昌生态市建设规划》,率先开展国家级生态市创建工作。
当前,环境保护工作形势严峻,治理环境污染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必须遵循科学规律,综合施策。环境与健康息息相关,对人民群众来说,从过去“盼温饱”到现在“盼环保”,从过去“求生存”到现在“求生态”,环境问题成为关注热点。“十三五”时期,环保工作必须从原来的项目审批为主,转变为治理、建设同步共进,既要支持经济转型发展,又要治理环境、改善生态。
“坚持绿色发展,推进经济转型,是调整经济结构、化解下行压力的有效途径,也是建设‘既大又强、特优特美’宜人之城的必然之举。”王仁俊表示,一方面,环保部门必须严把“规划关”,深入开展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及交通源污染物总量减排,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及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优化产业布局,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根据环境资源承载力合理确定流域、区域产业规模;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实施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以点带面,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
另一方面,将着力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宜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已完成意见征询,预计2016年颁布实施。将以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化、生态制度五大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目标及指标体系为指引,以重点任务及措施为途径,以规划项目为支撑,以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为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宜昌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时期,环境治理工作将重点围绕水环境、环境空气、土壤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重金属和有毒物质、核与辐射8大领域深入推进,严守环境质量红线。王仁俊说,2015年1至11月,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32天,优良率为69.5%,与去年同期比,优良天数增加64天,优良率提高19.2%。“十三五”时期,将重点突出落实管控责任、实施综合监管、实现社会共治、加强督查考核,逐年改善空气质量、提升优良天数的比例。加大水污染的防治力度,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贯彻落实国务院“水十条”要求,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及风险防控,强化流域重点控制单元环境监管和考核,确保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流域水环境安全,“十三五”时期城区黑臭水体将全部消除。
王仁俊表示,将建立健全多部门、跨区域、跨流域的环保联合执法制度,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环保信息化水平,完善“智慧环保”体系,构建环保监管网格化系统,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推动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记者:杨婧 通讯员:罗继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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