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卓有成效工作 为特大城市提供环境支撑——访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刘彦才
日期:2013-06-05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在第42个“六·五”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本报记者(以下简称记)专访了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刘彦才(以下简称刘)。
记:近年来,城市发展速度加快,经济活动和人口高度密集,面临着巨大的资源与环境压力。围绕宜昌建设“既大又强,特优特美”现代化特大城市的目标,环保部门应该如何主动作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刘:建设“特优特美”宜昌,需要环保先行。全市环保系统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战略,积极参与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在城市建设中,要与环境保护实现“三个同步”,即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同步实施,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同步推进,产业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同步提升。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步伐,从源头上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同时,我们将完善重点项目推进协调服务机制,认真落实《宜昌市环保局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大企业大项目提供环保一站式服务,推行“超前服务、提前介入、跟踪指导”、“简化手续、缩短周期”等措施,确保每一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重点项目及时取得环保审批手续,尽快落户宜昌。
记:我市化工、造纸、纺织、火电和水泥行业占经济结构比重较大,一直是污染排放大户。下一步,我市将采取哪些措施治理这些行业的污染?
刘:控制排放总量是硬指标,治理污染要用铁的手腕。市政府与14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和7个市直相关部门分别签订了“十二五”和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对未完成减排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和区域限批。我们将加强监督,严格执法,推进生活源、工业源、农业源等各领域工程治理,推进火电和水泥脱硝等重点领域工程建设,明确8家火电企业脱硝改造工程和取消烟气旁路以及7家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企业脱硝及低氮燃烧工程建设任务和进度。届时,我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将大大降低,大气环境空气质量也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2013年,全市共安排淘汰落后产能、城镇污水处理、规模化养殖场及火电、水泥行业等领域污染减排项目共计139个,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
记:去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决定》,以确保市民喝上“放心水”。请介绍一下我市饮用水源地保护现状。
刘:我们启动了“碧水工程”,加强各级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市、县两级政府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清江、黄柏河、香溪河、沮漳河、渔洋河等重点流域和水源地环境整治。市环保局对城区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16个县市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进行了全面排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加快周边环境治理,使水质不断改善。
目前,全市已投资20多亿元,建成污水处理厂18座,在建17座。每个县城和重点乡镇都建有污水处理厂,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
记:由于全国性雾霾天气的影响,市民对宜昌的空气质量也非常关注,我市的“蓝天工程”进展如何?
刘:山水宜昌,理应有洁净的天空。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需要全社会参与,联防联控,才能让我们天天呼吸到新鲜干净的空气。
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及灰霾监测能力建设步伐加快,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升级改造已经完成,新增了PM2.5、O3、CO三项指标,力争建成灰霾监测站一个。积极推进机动车环保检测线的新建、改造工作,实行机动车排气黄绿标管理,依法推行黄标车限行、禁行等措施,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同时,加强建筑扬尘管理和周边农村秸秆焚烧监控,有效减少空气污染。
记:2015年,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将接受国家环保部复核,宜昌如何巩固和提升环保模范城市成果?
刘:“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宜昌人引以自豪的一张亮丽名片。国家环保模范城创建,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也是推动我市环保工作的一个平台和载体,需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加大投入,搞好硬件设施建设,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联防联控,需要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加快污染治理步伐,更需要全民动员,增强环保意识,共创节能、环保、低碳新生活。
按照《宜昌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长效机制工作方案》,我们将对照新标准,重点围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机动车排污检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5项指标,落实治理改善措施,确保顺利通过复核。
生态环境,人人共享、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行动,早圆“美丽宜昌”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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