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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高新区雅里水泥制品厂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日期:2024-07-12 15:36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局办公室阅读量: 打印

案件名称

宜昌市高新区雅里水泥制品厂擅自堆放、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案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宜市环罚〔2024〕16号

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体工商户

名称

           宜昌市高新区雅里              水泥制品厂

社会信用代码

92420500MA4B22Y66N

处罚事由

擅自堆放、倾倒工业固体废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   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

处罚结果

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2.237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0633万元,以上罚没共计10.3008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