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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江耀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摘要

日期:2024-05-31 11:31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局办公室阅读量: 打印
    2024年4月16日,根据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春雷行动”专项执法检查要求执法人员对湖北江耀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通过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上述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第六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停产整治期限自该公司酸洗退铬工序完成改造,废水能够有效收集且稳定达标排放之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