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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天建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摘要

日期:2024-05-15 11:26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局办公室阅读量: 打印
    2023年12月5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信访举报线索对宜昌天建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宜昌市猇亭区逢桥路东侧(原猇亭区弃土场及装修垃圾分拣中心)租赁场地开展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建筑石材加工项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参照《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表1之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