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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长阳建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摘要

日期:2024-03-21 09:2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局办公室阅读量: 打印
    2023年11月6日,执法人员对湖北长阳建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车间调节池内废水实际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与排污许可证规定不相符。该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污染物排放方式和去向与排污许可证规定不相符。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十八第二款之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参照《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6之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