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湖北长阳建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摘要

日期:2024-01-19 17:24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局办公室阅读量: 打印
    2023年10月13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湖北长阳建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同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外排废气开展采样检测。经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1、通过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2、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以及第十八条之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及参照《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表35、表34-1之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共处罚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