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兴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摘要
日期:2023-12-18 15:32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20日,执法人员对宜昌兴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并同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废水、废气排放情况开展监测。经检查发现:该公司年产300吨食品、饲料添加剂叶酸项目于2018年6月20日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建成并投入生产。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有污染物产生,但无法出示排污许可证。该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及参照《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表6之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0万元。
处理结果: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及参照《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表6之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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