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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众源环保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摘要(宜市环罚〔2023〕40号)

日期:2023-11-01 14:55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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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9月23日,根据上级交办线索,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省生态环境厅驻鄂西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枝江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运营的石宝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证:石宝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的运维单位宜昌众源环保有限公司存在通过私设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