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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善远建材商贸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摘要(宜市环罚〔2023〕24号)

日期:2023-06-13 16:09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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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1月16日,根据群众信访举报线索,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宜昌市善远建材商贸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租用湖北双投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场地从事砂石料加工项目,目前处于调试阶段。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尚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且砂石料加工项目场地位于《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禁止建设区域内,不符合环境功能规划。该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砂石料加工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设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参照《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表1之规定,责令该公司停止项目建设,恢复原状;处罚款4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