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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驰联建设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摘要(宜市环罚〔2023〕21号)

日期:2023-06-13 15:3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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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411日,根据宜昌市工地扬尘监督帮扶专项行动工作安排,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湖北驰联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点军区4#、5#隧道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现场检查,同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工地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情况进行监督性检测。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结果显示:该公司使用的柳工牌装卸机排气烟度光吸收系数平均值为5.34m-1,超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排气烟度光吸收系数的限值。该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