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日连续处罚摘要(宜环连罚字〔20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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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达门船舶有限公司按日连续处罚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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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宜环连罚字〔202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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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宜昌达门船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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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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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2-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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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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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3日,根据噪声扰民信访投诉线索,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宜昌达门船舶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同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噪声开展监测。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结果显示,该公司存在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2022年8月16日,我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若不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2022年10月17日,我局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宜市环罚〔2022〕27号),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罚款2万元。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第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该公司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按日计罚天数为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22日,按日连续处罚金额为2万元×6天,共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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