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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德润家具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宜市环罚〔2022〕4号)

日期:2022-02-24 10:26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局办公室阅读量: 打印

湖北德润家具有限公司家具生产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擅自开工建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宜市环罚〔20224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湖北德润家具有限公司

经营者王娣

 

执法部门: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2-2-21

 

 

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

 

 

2021年10月9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开展大气巡查时发现湖北德润家具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建成一条家具生产线,主要包括免漆板式生产线和原木油漆生产线,配套建设有喷漆专用水帘机和尾气净化设施;该家具生产项目于2021年7月底开始调试运行,目前尚未投入生产。该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家具生产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设。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壹佰肆拾肆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