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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华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8000t/a紫外线吸收剂系列产品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结果的公示

日期:2011-06-08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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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8000t/a紫外线吸收剂系列产品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宜都市华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宜都市陆城镇龙窝村(宜都工业园区内)

   项目总投资:440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269.94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为6.14%

   项目建设情况: 2008年10月动工,2009年12月竣工, 2010年1月投入试运行

   监测期间运行负荷在88.5~100.5%之间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宜昌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宜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落实了“三同时”制度。公司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验收监测期间各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三、验收监测结果

   宜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10年5月10日至11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

   (1)公司排放总口所监测的各项指标均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限值内。

   (2)锅炉烟气中的烟尘和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均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限值内。

   (3)废气无组织排放氯化氢的监测结果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内。

   (4)公司6个厂界噪声监测点位和1个敏感点的监测值昼间和夜间的等效声级均在标准值内。

   (5)公司排污口上游500米和下游1500米两个监测断面中所监测的各项因子均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值内。

   (6)固废全部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排放为0吨。

   (7)公司废气中烟尘和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均在控制指标内;废水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排放总量在控制指标内;固废排放总量在控制指标内。

  投诉电话:0717-6454280

  联系人:李宗福

  

   宜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201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