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流域保护体制机制 打造流域综合治理样板
宜昌地处长江中上游结合部,是三峡、葛洲坝水利枢纽所在地,也是长江流域生态敏感区,肩负着长江大保护的重要使命。黄柏河是葛洲坝库区最大的支流,承担着为宜昌城区及宜东地区200万人口和100万亩农田供水的重任,供水区域内经济总量约占全市的80%,被誉为宜昌的“母亲河”。
宜昌市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黄柏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生态补偿和综合治理为抓手,重拳出击、铁腕治河,探索出一条“整体保护、综合治理、系统修复、生态补偿”的流域治理新路径。流域水质连续多年大幅提升,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2020年Ⅱ类水质达标率已达到97.38%,比2016年提高30.1个百分点。流域综合治理模式写入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定,荣获湖北改革奖,被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命名亮点展播,被央视《新闻联播》、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多次专栏推介,入选宜昌法治建设十大事件和宜昌环保奖。
一、用法治化手段立规矩明导向。坚持法治引领、依法治污理念,强化制度体系建设,为流域保护提供制度法规保障。
一是地方立法定准绳。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中的引领、保障作用,起草《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报请省、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和颁布施行,成为全省首部流域保护地方性法规,推动流域保护由“有章可循”上升为“有法可依”。条例的出台,将近年来摸索的综合治理经验以地方性法规形式予以固化,树立了绿色发展的“指挥棒”,为依法开展黄柏河流域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强后盾和法治遵循。
二是完善规划定蓝图。编制《流域保护综合规划》《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黄柏河东支流域各主要支流纳污能力核定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宜昌市黄柏河治理保护工作方案》3个规划和2个方案,统筹开展黄柏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保护。
三是分区管控定政策。依法划定流域核心区、控制区、影响区,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和禁止性事项,严控磷矿开采总量,提高磷矿开发准入门槛,整合关闭15万吨/年以下的矿井,禁批年产量50万吨/年以下的新建磷矿开采项目,磷矿采矿权由《条例》实施前的53家压减至32家,流域磷矿年开采总量持续控制在800万吨以下。
二、用改革化举措破障碍除顽疾。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逐步建立适应流域实际的管理体制机制。
一是综合执法破解“九龙治水”。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宜昌市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局,经湖北省政府授权,集中行使水利、环保、农业、渔业、海事5个部门涉及水生态保护的116项行政执法权,实行跨行政区综合执法,解决了职能交叉、多头执法弊端,有效破解了“九龙治水”困境。流域支队成立以来,查处行政违法案件82件,督办整改事项68件,强制拆除库区非法捕捞抬网、拦网、网箱70余处,水库网箱养殖、非法采砂、违法建筑物等历史遗留顽疾得到彻底根治,在全流域产生了强大的震慑力和影响力。
二是河长治河推动齐抓共管。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制,推行河湖长+警长、+检察长、+民间团体模式,构建形成流域保护齐抓共管的大保护格局,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通过借助河长制的行政力量,推动河库保洁实现全覆盖,流域内梯级水库和30座小水电站全部落实生态流量泄放。违法排污口、河库围栏围网和投肥投粪养殖以及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场得到全面清理,流域河道经营性采砂予以全部取缔。2019年夷陵区成功举办“河长治河”冬泳邀请赛,时隔28年,夷陵城区黄柏河又开始有人下河游泳。
三是持续探索深化改革成果。宜昌市委六届十三次全会作出在柏临河流域复制推广黄柏河综合治理经验的决定,流域支队执法权限拓展至柏临河流域,同时负责黄柏河和柏临河流域水生态保护。2020年9月流域支队完成更名挂牌、机构组建、人员配备及柏临河流域基层执法点设立等任务,正式开展驻点巡查工作。2021年1月出台《柏临河流域水生态补偿方案(试行)》,建立流域水质改善状况与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和区级河长履职尽责成效“双挂钩”机制。推广复制黄柏河综合治理经验正向纵深推进和持续探索迈进。
三、用系统化方式修生态抓治理。充分遵循流域生态环境的系统性、整体性内在规律,统筹上下游、干支流、岸上岸下系统治理,开展流域生态保护修复。
一是系统修复河流生态。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思路,市县两级筹措资金近15亿元,实施黄柏河流域产业转型、环境保护、生态修复、污水治理、河道整治等一批重点项目。玄庙观、天福庙水库实施底泥生态疏浚,流域建成11处水质自动监测站。整治重点河段35公里,清淤疏浚河道50公里,岸线植树66万株,流域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0%以上。
二是统筹治理水体污染。统筹推进工业点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染治理。流域内磷矿企业新建、改扩建井下废水沉淀池66个,安装生活污水微动力处理装置42套,矿仓封闭改造14处,硬化工业场地4.4万㎡、渣场治理覆土复绿11.1万㎡。完成39家磷矿企业“三磷”整治工作任务。建成8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乡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处。
三是协同推进智慧监管。探索“智慧环保”生态监管模式,对流域内47家磷矿企业132个矿硐、48处磷矿企业生产废水排污口、43处生活污水排污口进行详细核查和定位统计,安装水质实时在线监控设施39套,在流域干支流设置28个断面每旬开展水质监测,实现从企业排污口、支流、干流到水库的全程水质监控。
四、用市场化办法护好水促转型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动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并重,用“看不见的手”保护生态。
一是生态补偿牵住水质改善“牛鼻子”。制定出台《黄柏河东支流域生态补偿方案》,市级财政筹措200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从760万吨开采总额中拿出100万吨(相当于4亿元产值)作为生态奖励指标,实行水质达标情况与生态补偿资金、磷矿开采计划分配“双挂钩”。每旬开展生态补偿监测、每月开展监督性监测,随时掌握流域水质情况。生态补偿机制充分调动了流域政府和磷矿企业控污、减污、治污的积极性,实现水源受益区与水源保护区共建共享,合作共赢。
二是绿色转型激发流域发展“新动能”。积极推动流域产业发展逐步由磷矿开发为主向生态农业、旅游观光转变。流域内已有 22 家磷矿企业通过自然资源部绿色矿山论证,产业发展开始由磷矿开发为主向生态农业、旅游观光等新业态转变。夷陵区加快推进百里荒康养旅游、黄花田园综合体、上洋康养小镇等重点示范项目,涌现出樟村坪云上西寨集装箱民宿、黄花镇欣荣乡村公园等一批新型市场主体,新业态投入预计达20亿元。
三是严控开采稳住磷矿产业“基本盘”。采取控制矿权总量、改进磷矿开采技术、建立绿色矿山建设动态调整机制,磷矿回采率平均水平达到80%以上。制定《关于加强黄柏河东支流域磷矿开发利用环境监督管理的意见》和《黄柏河东支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配合修编《磷产业发展规划》,大力推进矿山环境治理,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形成节约保护与开发利用良性循环。
五、用多元化宣教提素质增效能。坚持内提素质、外树形象,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宣传引导,壮大流域保护力量。
一是全面从严治党锻造环保铁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以廉政建设为保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打造生态环保铁军。坚持党建引领,筑牢战斗堡垒,激励党员干部在战疫战洪战贫一线、流域执法现场、污染防治攻坚前沿打头阵、当先锋、作表率,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践探索独具特色的流域尖兵“1+1”支部工作法和“执法尖兵·流域卫士”党建品牌,获得市直机关第三届优秀支部工作法第三名,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成功转化为推进流域保护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是全域执法巡查构建监管网格。在流域内设立3个基层执法点,按照“守在河边、一线执法、现场管控”要求,执法人员长期驻守基层一线,全力维护流域环境秩序,累计开展执法巡查619次。建立执法人员包流域、包片区、包企业专人专片、专职专责的网格监管模式,为企业送技术、送政策、送服务,全力当好有呼必应、服务至上的“店小二”,以服务促监管,寓监管于服务,开展法律宣讲、政策咨询、技术指导、上门帮扶等执法服务53次,帮助企业解决采选充一体化工艺应用的法规障碍、助力磷矿企业完成“三磷”专项整治、支持流域企业率先实现复工复产,受到流域各级政府、磷矿企业和群众的普遍欢迎。
三是全面宣传引导凝聚保护合力。在全流域推进生态文明理念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营造浓厚氛围。组织编写《生态小公民》校本教材,开设《生态小公民》课堂。开展“美丽黄柏河,我是行动者”主题活动,推动“生态小公民”向“生态好公民”转变,累计发放宣传资料7万余份,宣传群众达3万多人次。成立“河小青”志愿服务队、“三峡蚁工”等志愿服务组织,常态化开展义务巡河、清河等实践活动。推进城乡垃圾分类试点,推广使用无磷洗涤用品,开展美丽家园创建活动,建立垃圾废旧回收点14处,组织22批次2081名志愿者参与“学习新条例、保护母亲河”义务植树活动,核心区所有商超门店下架含磷洗涤用品。强化媒体宣传带动,通过“大江奔流—来自长江经济带的报道”、中华环保世纪行权威采访报道,引导全民参与保护,构建共治共享格局,为长江大保护作出宜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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