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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管服并举,切实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日期:2020-03-09 09:02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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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抓紧抓实抓细涉疫环境执法工作,全面落实“两个100%”。

  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疫情期间环境监管、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处理处置、污染源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的通知、方案和指南,市县两级同步推进,坚决筑牢疫情防控的最后一道安全防线,坚决守住环境风险的底线;紧急调度医废处置专业单位、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实施改造、改善工艺,短期处置能力至31吨/日,增加75%;主动会同市城管委、市卫健委,组织市卫健委、定点医疗机构、医废集中收集处置单位召开现场协调会,共同协商解决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专车收运问题。按照危险废物单独收运、集中处置我市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居民家庭、居家隔离人员、集中留观人员生活垃圾。防控期间,系统谋划、统一调度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自我加压,全面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废水处理、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处置现场检查和技术指导,监测频次2天一次全覆盖。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885人次,检查点位1240家次,其中医疗机构994家次、医疗废物处理单位35家次、医疗废水处置单位206家次、垃圾填埋场5家次,完成立行立改问题59个,医疗污水全部达标排放,没有一滴未经处理达标的废水排入长江,实现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目标。

  二、着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效能,强化精准治污水平。

  对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督促尽快整改。对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而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延长整改期限。严禁对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的“一刀切”。远安县新投用的定点医疗机构,因交通管制无法安装废水处理设施,及时督促该县临时建设500立方米应急收集池,医疗废水消毒处理后暂存,待建成后再处理。

  三、优化审批服务保障项目,绿色通道助力项目建设。

  在严把审批质量的基础上,优化建设项目技术评审(估)流程,采用视频录像、现场照片的方式进行现场踏勘以及专家函审形式组织开展技术评估。宜昌鑫甬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精细化工产品及环保水处理剂项目等2个项目,享受绿色通道完成技术评估。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功能,对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项目”提供“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相关建设项目能及早落地实施。先后对宜昌市欣龙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口罩生产线项目、宜昌楚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用口罩及防护服生产项目、枝江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扩建及配套污水处理项目等12个项目环评管理采取豁免、告知承诺制、先开工后补办环评等简化手续,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其中物资生产项目9个,医疗卫生项目3个。

  四、加强磷复肥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确保复工复产企业环境安全。

  按照“进一次门、帮扶多项事”的原则,会同应急管理等部门组织开展拟复工复产企业执法监督和指导帮扶服务,做好各项“体检”。

  一是对在三宁、宜化、兴发等10家磷肥企业通过当面会谈、现场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企业目前生产和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环保措施,调查目前复工复产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动提供技术帮扶。

  二是针对因疫情管控导致企业污染源在线设施无法正常运行问题,积极联系技术单位远程协助,统筹协调监测试剂配置和运送工作,紧急安排监测人员对企业外排废水进行监督性监测并备案。

  三是指导企业对疫情防控期间废弃防护用品进行规范的收集处置情况,督促落实废弃防护用品专门收集、分类处置措施,强化一线员工的安全防护,严防感染。

  四是认真检查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收集处置工作,指导各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分区、分类贮存,按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予以实施。

  五全面排查磷肥企业磷石膏渣场和渗滤液处置情况,详细了解项目建设、运行和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认真梳理环境风险点,做好各项应急预案准备工作,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

  六是有序推进环保行业从业人员优先复工,不断强化疫情期间环境管理。一是将第三方环境治理单位、在线设施运维单位、环境监测等环保行业相关的企业优先予以复工,及时排除在线设施、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恢复故障在线设施正常运行,正常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确保复工复产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深入企业复产一线了解物资储备情况,及时梳理并向指挥部反馈,积极推进将企业环境应急物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耗材、在线设施运维药品等保障物资纳入各地防疫指挥部统筹协调。三是推进医疗机构废水氯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加快协调相关单位安装并投入使用,通过在线监测余氯的方式,加大对定点医院医疗废水的环境监管,避免人工采样分析带来的疫情风险。四是积极推行疫情期间非现场监管方式。充分利用无人机巡查、污染源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加大线上环境监管水平,继续优化非现场检查方式,提升生态环境监管科技化精准化水平。五是持续做好疫情期间环境监测工作。依托现有空气、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点开展辖区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和分析评估等工作,及时向公众发布环境质量信息和应急监测结果,科学研判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及原因,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加密监测,查明原因,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