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处伍家工业园部分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宜市环法〔2016〕32号)
宜 昌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于查处伍家工业园部分企业
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
宜市环法〔2016〕32号
伍家区环境保护局:
经市环境监察支队现场检查,发现你辖区伍家工业园部分企业存在以下环境违法问题:
1.园内工业企业26家,其中,有环评审批手续、未验收的企业6家,无环评审批手续企业2家,企业已停产的3家,环评审批手续办理中的5家(具体情况见附件)。
2.上述园内工业企业,目前用水总量13630吨/月,虽花艳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已建成,但由于其配套的污水泵站至今未运行,产生的废水进入伍家工业园排灌站后排入柏临河,未能进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现责成你局:
1.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按照新环保法规,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据实依法立案查处,处罚到位,并将处罚情况依法公开。
2.责令企业制定详细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
3.对未验收的企业督促尽快完善“三同时”验收工作。
请于2016年4月27日前将查处情况报送我局。
联系人:黄耘 联系电话:6468303
传 真:6458027 邮 箱:536777122@qq.com
附:伍家工业园工业企业环保基本情况调查表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4月12日
|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
|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4月12日印发 |
共印5份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