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处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宜市环法〔2015〕258号)
日期:2015-10-14 15:09来源:局法制科
宜 昌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于查处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
宜市环法〔2015〕258号
猇亭区环境保护局:
据省环境保护执法综合督查反馈,发现你辖区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废水超标排放,现场采样监测,813排江沟总磷排放浓度为3.37mg/L,超标约5.7倍(排放限值为0.5mg/L);综合污水处理站排放口氨氮排放浓度为29.96mg/L,超标约1倍(排放限值为15mg/L)。
现责成你局:1.依法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督促该企业制定详细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按照新环保法规,据实依法立案查处。
请于2015年10月25日前将查处情况报送我局。
联系人:刘芳芳 联系电话:6443381
传真:6458027 邮箱:23263433@qq.com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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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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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10月1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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