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处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湖北宝塔纸业有限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问题的督办通知(宜市环法〔2015〕241号)
宜 昌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于查处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湖北宝塔纸业有限公司
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问题的督办通知
宜市环法〔2015〕241号
猇亭区环境保护局:
据湖北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平台污染源自动监控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8月1日至8月31日,你辖区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口8月1日至4日、8月8日总磷日均值超标,8月7日至10日化学需氧量日均值数据超标,8月13日化学需氧量日均值数据值低于5,8月20日PH数据超标;湖北宝塔纸业有限公司8月6日至9日、8月12日化学需氧量日均值数据超标。
现责成你局:1、依法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立即对该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情况赴现场调查核实。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按照新环保法规,据实依法立案查处。
请于2015年9月30日前将查处情况报送我局。
联系人:曹程联系电话:6455597
传真:6467055邮箱:350575662@qq.com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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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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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9月11日印发 |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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