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处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宜市环法〔2015〕232号)
日期:2015-08-31 11:13来源:法制科
宜 昌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于查处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
宜市环法〔2015〕232号
猇亭区环境保护局:
我局在第二季度监督性抽测中,发现你辖区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酸性污水处理站标排口出水COD浓度高达440mg/L(标准70mg/L),超标5.3倍;氨氮浓度达32.6mg/L(标准15mg/L),超标1.2倍,超过《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201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现责成你局:1、依法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督促该企业制定详细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按照新环保法规,据实依法立案查处。
请于2015年9月5日前将查处情况报送我局。
联系人:刘芳芳 联系电话:6443381
传真:6458027 邮箱:23263433@qq.com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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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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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8月31日印发 |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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