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处宜昌明珠钢球有限公司、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宜市环法〔2015〕220号)
日期:2015-08-13 12:23来源:局法制科
宜 昌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于查处宜昌明珠钢球有限公司、宜昌市
中心人民医院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
宜市环法〔2015〕220号
伍家岗区环境保护局:
经市环境监察支队现场检查,发现你辖区以下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
1.宜昌明珠钢球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系统运行不正常,监测报告显示PH数值为9.74,属超标排放。
2.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排污口废水取样监测报告显示粪大肠杆菌群数值为22000mg/L,属超标排放。
现责成你局:1.依法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督促其制定详细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2.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按照新环保法规,据实依法立案查处。
请于2015年8月31日前将查处情况报送我局。
联系人:刘芳芳 联系电话:6443381
传真:6458027 邮箱:23263433@qq.com
附案卷。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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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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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8月13日印发 |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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