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处宜昌市南津关采石厂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宜市环法〔2015〕191号)
日期:2015-07-15 09:01来源:局法制科
宜 昌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于查处宜昌市南津关采石厂
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
宜市环法〔2015〕191号
西陵区环境保护局:
经市环境监察支队现场检查,发现你辖区宜昌市南津关采石厂存在如下环境违法问题:生产过程中大量粉尘无组织排放,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
现责成你局:1.依法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督促该企业制定详细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2.对该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按照新环保法规,据实依法立案查处。
请于2015年7月31日前将查处情况报送我局。
联系人:刘芳芳 联系电话:6443381
传真:6458027 邮箱:23263433@qq.com
附案卷。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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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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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7月15日印发 |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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