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处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宜市环法〔2015〕180号)
日期:2015-07-07 12:09来源:法制科
宜 昌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于查处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
宜市环法〔2015〕180号
枝江市环境保护局:
在市环境监察支队开展的涉磷企业排查检查中,发现你辖区“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环境违法问题”:1.抽样检测总磷为87.9mg/L和81.3mg/L,属超标排放;2.5万吨/年磷酸精制项目逾期未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现责成你局:1.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督促该企业制定详细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2.对该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按照新环保法规,据实依法立案查处。
请于2015年7月15日前将查处情况报送我局。
联系人:刘芳芳 联系电话:6443381
传真:6458027 邮箱:23263433@qq.com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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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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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7月7日印发 |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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