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责令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环境违法问题的通知(宜市环法〔2015〕175号)
日期:2015-06-23 15:05来源:法制科
宜 昌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于责令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限期整改环境违法问题的通知
宜市环法〔2015〕175号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经市环境监察支队现场调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问题:公司813厂区造气工段三气锅炉除尘设施(旋风除尘)运行不正常,部分造气废气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
现责令你公司: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除尘设施正常运行,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2.自接到本通知书之日三日内,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和时限,报送我局。
我局将委托猇亭区环保局和市环境监察支队对你公司环境问题整改开展环境执法后督察。
联系人:刘芳芳 电 话:6443381
地 址:宜昌市胜利四路48号 邮政编码:443000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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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猇亭区环境保护局、市环境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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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印发 |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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