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处枝江市联发塑料编织袋厂等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宜市环法〔2015〕163号)
宜 昌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于查处枝江市联发塑料编织袋厂等企业
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
宜市环法〔2015〕163号
枝江市环境保护局:
我局在组织开展的全市塑料加工企业(作坊)的调查排查中,发现你辖区联发塑料编织袋厂、枝江市康宝塑料厂、枝江市四陵塑料厂、枝江市宏禧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枝江市鸿鑫塑料包装加工厂、枝江市三众金属塑料制品厂、枝江市帅龙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枝江市白洋兄弟果业、枝江欣荣包装材料厂、枝江市静文星塑料厂、宜昌和盛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华飞塑业有限公司、枝江市东江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枝江市富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枝江市洪文荣塑业有限公司、枝江市博众塑料厂、宜昌市睿河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宜昌金枝农贸有限公司、宜昌华盖塑业有限公司、枝江市飞虹塑胶、枝江市永强塑料制品厂、枝江市瑞琦塑业有限公司、宜昌市金福达塑业有限公司、枝江市世辉塑料制品厂等24家企业存在以下环境违法问题:未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现责成你局:1.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2.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对该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按照新环保法规,据实依法立案查处。
请于2015年6月30日之前将查处情况报送我局。
联系人:刘芳芳 联系电话:6443381
传 真:6458027 邮 箱:23263433@qq.com
附:枝江市塑料加工违法企业统计表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6月5日
|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
|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6月5日印发 |
共印5份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