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处湖北杉树垭矿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宜市环法〔2015〕131号)
日期:2015-05-20 15:49来源:法制科
宜 昌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于查处湖北杉树垭矿业科技开发
有限公司等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
宜市环法〔2015〕131号
夷陵区环境保护局:
经市环境监察支队现场检查,发现你辖区内相关企业存在以下环境违法问题:
一、湖北杉树垭矿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未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二、湖北宜化江家墩矿业有限公司:1.污染物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2.未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现责成你局:按照新环保法规,落实属地环境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监管,责令上述存在问题的企业整改到位。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据实依法立案查处。
请于2015年6月5日前将查处情况报送我局。
附案卷。
联系人:刘芳芳 联系电话:6443381
传 真:6458027 邮 箱:23263433@qq.com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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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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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印发 |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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