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处宜昌华邦石墨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宜市环法〔2015〕124号)
宜 昌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于查处宜昌华邦石墨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
宜市环法〔2015〕124号
当阳市环境保护局:
据群众投诉,反映你辖区“宜昌华邦石墨有限公司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经市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环境违法问题:1.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投入试生产。2.未按环评要求落实环保治理设施,导致部分污染物排入外环境。
现责成你局:1、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试生产,未经当阳市环保局批准不得擅自恢复试生产。2.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对该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按照新环保法规,据实依法立案查处。
请于2015年5月25日之前将查处情况报送我局。
联系人:刘芳芳 联系电话:6443381
传真:6458027 邮箱:23263433@qq.com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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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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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5月13日印发 |
共印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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