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处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宜市环法〔2015〕106号)
日期:2015-05-07 11:03来源:法制科
宜 昌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于查处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
宜市环法〔2015〕106号
枝江市环境保护局:
经市环境监察支队现场检查,发现你辖区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问题:该公司姚家港化工园区热能中心项目的两台240蒸吨/小时锅炉废气排放口在线监测数据二氧化硫浓度实测浓度1073ppm,折算数据3670mg/Nm3,污染物严重超标排放。
现责成你局:1.对该企业存在的上述环境违法问题,依法进行调查核实,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按照新环保法规,据实依法立案查处。
请于2015年5月15日前将查处情况报送我局。
联系人:刘芳芳 联系电话:6443381
传 真:6458027 邮 箱:23263433@qq.com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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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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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5月6日印发 |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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