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处远安县宜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家坪磷矿等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宜市环法〔2015〕94号)
宜 昌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于查处远安县宜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郑
家坪磷矿等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
宜市环法〔2015〕94号
远安县环境保护局:
经市环境监察支队联合市黄柏河流域管理局现场检查,发现你辖区以下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
一、远安县宜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家坪磷矿
1.排污口建设不规范,在线设施已安装,未验收联网;
2.经市监测站取样检测,总磷超标,为1.64毫克每升,超标2.28倍。
二、远安县宏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岩坡磷矿
排污口建设不规范,在线设施未安装。
三、远安祥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在线监控处于设备调试中,未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远安县燎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苏家坡磷矿
1.在线监控处于设备调试中,未与环保部门联网;
2.无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
五、湖北宜安联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未安装废水在线监控设施;
2.无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
六、湖北东圣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鱼林溪磷矿
1.环评报告书未批复;
2.废水在线监控未安装。
七、湖北铜化昊坤有限公司桃郁溪磷矿
未建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
现责成你局:1.责令上述企业制定详细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2.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按照新环保法规,据实依法立案查处。
请于2015年5月20日之前将查处情况报送我局。
附件:《监测报告》(2015)环监(水)字第(70)号
联系人:刘芳芳 联系电话:6443381
传真:6458027 邮箱:23263433@qq.com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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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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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印发 |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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