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处宜昌三峡制药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宜市环法〔2015〕93号)
日期:2015-04-28 11:57来源:法制科
宜 昌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于查处宜昌三峡制药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
宜市环法〔2015〕93号
点军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3月25日,经市环境监察支队组织的监督性监测,发现你辖区内宜昌三峡制药有限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问题:该企业所排放的废水污染物中PH值为9.72,超过国家规定标准PH值6-9的标准。
现责成你局:1.责令该企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PH超标问题进行分析,限期整改存在的环境问题。2.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按照新环保法规,对涉嫌环境违法的,据实依法立案查处。
请于2015年5月15日之前将查处情况报送我局。
附案卷。
联系人:刘芳芳 联系电话:6443381
传真:6458027 邮箱:23263433@qq.com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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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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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印发 |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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