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处宜都市久诚化工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宜市环法〔2015〕89号)
日期:2015-04-22 16:09来源:法制科
宜 昌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于查处宜都市久诚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
宜市环法〔2015〕89号
宜都市环境保护局:
经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会同市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你辖区内宜都市久诚化工有限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问题:1.建批不符,环评批复建设一台2t/h锅炉,实际建设一台4t/h链条炉和一台6t/h链条炉;2.提取工段含六价铬工艺废水未按环评要求单独进行处理;3.生产车间边沟存在管道连接外排管道,部分生产废水、废液及跑冒滴漏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环己烷等原材料储罐围堰开口与雨水沟连通,存在环境风险隐患;4.污水处理站运行不正常,生化工段无活性污泥,污泥压滤机长期未运行;5.雨污、清污分流不彻底,燃煤堆场不规范,无防尘措施。
现责成你局:1.责令该企业制定详细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存在的环境问题。2.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按照新环保法规,据实依法立案查处。
请于2015年5月12日之前将查处情况报送我局。
联系人:刘芳芳 联系电话:6443381
传真:6458027 邮箱:23263433@qq.com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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