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处宜昌开发区北苑水泥制品厂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宜市环法〔2015〕80号)
日期:2015-04-10 11:03来源:法制科
宜 昌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于查处宜昌开发区北苑水泥制品厂
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
宜市环法〔2015〕80号
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
据群众投诉,反映你辖区“宜昌开发区北苑水泥制品厂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经市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环境违法问题:1.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2.未建设配套环保治理设施。3.污染物直排。
现责成你局:1.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未经高新区环保分局批准不得擅自恢复生产。2.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据实依法立案查处。3.请该企业在3个工作日内,制定详细整改方案,上报高新区分局和我局备案。我局将在本级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请于
联系人:刘芳芳 联系电话:6443381
传 真:6458027 邮 箱:23263433@qq.com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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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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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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