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处宜昌华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宜市环法〔2015〕75号)
宜 昌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于查处宜昌华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
宜市环法〔2015〕75号
猇亭区环境保护局:
据群众投诉,反映你辖区“宜昌华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经市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环境违法问题:1.该企业生产装置氯化钙收集池破裂,导致废水直排。市环保局现场要求:一是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全面整改。未经猇亭区环保局批准不得擅自恢复生产。二是请该企业在3个工作日内,制定详细整改措施,并上报猇亭区环保局和我局备案。猇亭区环保局及我局将在本级网站上向社会公开。2.该企业新项目存在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投入试生产。3.该企业老项目存在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恢复生产。
现责成你局:1.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新环保法规,据实依法立案查处。2.对于群众投诉的环境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督促该企业完善环保治理设施,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我局将委托猇亭区环保局和市环境监察支队进行执法后督察。
请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查处情况报送我局。
联系人:刘芳芳 联系电话:6443381
传 真:6458027 邮箱:23263433@qq.com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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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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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印发 |
共印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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