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责令宜昌城投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限期整改环境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5-03-23 15:41来源:法制科
宜 昌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于责令宜昌城投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限期整改环境问题的通知
宜昌城投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经市环境监察支队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的建设项目猇亭污水处理厂存在以下环境违法问题:1.处理工艺发生变化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环保部门责令限期重新报批,逾期未报批;2.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超过3个月,未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经环保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3.水污染物(COD、氨氮)超标排放。
针对上述环境违法问题,现责令你公司做好以下工作:1.自接到本通知15个工作日内,制定详细整改方案,送我局备案,我局将在网站上进行公示。2.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污染物达标排放。
我局将委托猇亭区环保局和市环境监察支队进行执法后督察。请你公司于
联系人:刘芳芳 联系电话:6443381
传真:6458027 邮箱:23263433@qq.com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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