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查处宜昌土门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奶牛养殖污染情况的说明
2月26日,我局12369环保热线接到群众对该企业养殖污染投诉,3月3日,《三峡晚报》记者随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3月13日,收悉市委督查室《督办通知》(宜督字[2015]25号)后,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局主要负责人批示,3月16日,由分管环境执法的副局长带队速到现场核实督办,并与夷陵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区环保、畜牧、农业部门负责人交换依法处理意见.现将依法查处情况说明如下:
一、现场调查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环境违法问题
经查,2月26日的群众投诉及3月4日《三峡晚报》、《新华网》同时曝光的奶牛养殖厂为宜昌土门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冯喜贵。合作社于2009年从宜昌喜旺公司租赁经营,设计规模为奶牛养殖500头,目前存栏208头,该企业于2014年6月向夷陵区环保局申请补办了环评审批手续,未通过环评设施验收,未办理排污许可证。该企业现建有6个沼气池,总容积300m3,牛粪堆场1个,面积约15亩。
该企业主要存在以下环境违法问题: 一是未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干清粪处置等污染防治措施,逾期未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二是沼气池未正常运行,养殖废水、废物全部直接外排,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实现零排放。三是牛粪堆场不符合环保规范。该企业牛粪堆场系利用厂边渔塘,未采取防渗、防雨措施,周围山水和雨水也流入堆场内,将大量粪水冲出堆场,通过农田边沟排入柏临河。因堆场为露天堆放,气温升高时会产生大量的蚊虫和臭味,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
二、对该企业依法查处情况
2月28日,我局速将受理的该企业养殖污染投诉,按属地监管职责转交夷陵区环保局处理(见附件1),3月3日,《三峡晚报》记者随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到该企业调查。3月4日,我局及时给夷陵区环保局下达《关于依法查处宜昌市土门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见附件2)。3月16日,我局分管副局长带队到该企业核实督办,现场要求该企业限期整改,依法接受处罚,若该企业拒不整改,由夷陵区环保局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同时,建议夷陵区政府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对农作物受污染损失情况进行鉴定,椐实依法处理。
3月10日,夷陵区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夷环改〔2015〕4号,见附件4),提出了如下整改要求:一是限于2015年3月31日前落实干清粪措施;二是立即正常运行沼气池;三是限于2015年3月31日前增加足够能力的污水处理设施,将奶牛粪水全部处理达标后由周围农田利用,严禁废水外排;四是限于2015年3月31日前对牛粪堆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堆场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根据夷陵区环保局下达的整改要求,该企业已于2015年3月10日向区环保局上报了整改方案。目前该企业正在按要求和方案进行整改。
3月9日,我局下发《关于加强环境监察执法、环境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的督办通知》(宜市环法[2015]63号,见附件3),对该企业的监察查处情况已及时在我局网站上对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
附件:1、《宜昌市环境保护局环境投诉事项处理单》(宜市局信访20150138)
2、《关于依法查处宜昌市土门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环境违法问题的都办通知》(宜市环法[2015]62号)
3、《关于加强环境监察执法、环境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的督办通知》(宜市环法[2015]63号)
4、夷陵区环保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夷环改〔2015〕4号)
5、《夷陵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查处土门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环境污染问题的报告》
6、3月4日《三峡晚报》“奶牛粪水直排熏死大片农田”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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