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环境监察执法、环境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的督办通知(宜市环法〔2015〕63号)
日期:2015-03-10 17:30来源:法制科
宜 昌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于加强环境监察执法、环境行政处罚等
信息公开的督办通知
宜市环法〔2015〕63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高新区分局,葛洲坝环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等法规文件要求,实现辖区内环境监察执法、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全面公开,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请你们依法做好以下工作:
1.将本辖区内的环境监察执法、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在本级网站对社会进行公开。
2.督促本辖区企业主动依法公开企业环境信息,自觉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
市环保局将依法适时对你们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抽查或专项稽查。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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