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湖北(当阳)源洹实业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
省环境监察总队:
按照省总队“关于查处湖北(当阳)源洹实业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要求我队负责督办,现将我队督办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湖北源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位于当阳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地址当阳市锦屏大道东段9号,该企业项目建设分二期进行,一期建设年产1200吨邻氯苯甲醛和4000吨二甲基硅油项目,二期建设年产8000吨氯化锌、1200吨邻氯苯甲醛、2000吨邻氯苯甲酸和500吨对羟基苯甲腈精细化工项目。目前该企业实际建设项目为年产1200吨邻氯苯甲醛、8000吨氯化锌和500吨对羟基苯甲腈项目,其他项目未建设。
(一)一期年产1200吨邻氯苯甲醛和4000吨二甲基硅油项目。2011年7月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对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宜市环审〔2011〕124号),2011年10月项目开工建设,2012年10月邻氯苯甲醛项目竣工,年产4000吨二甲基硅油项目未建设,2014年4月当阳市环保局对该项目试运行进行批复(当环试产〔2014〕6号),2014年10月宜昌市环保局对该项目组织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宜市环验〔2014〕76号)。
(二)二期年产8000吨氯化锌、1200吨邻氯苯甲醛、2000吨邻氯苯甲酸、500吨对羟基苯甲腈精细化工项目。年产8000吨氯化锌和500吨对羟基苯甲腈生产线于2013年12月开工建设,分别于2014年2月和5月建成,其中年产1200吨邻氯苯甲醛、2000吨邻氯苯甲酸项目未实施。2015年1月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宜市环审〔2015〕4号)。
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及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
1、一期项目建有一台6吨燃煤锅炉,配套建设废气脱硫除尘处理设施和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了30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废气脱硫除尘处理设施和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2014年9月经宜昌市环境监测站现场监测(宜环验字〔2014〕58号),污染物达标排放。
2、二期项目氯化锌浓缩炉烟气、对羟基苯甲腈反应尾气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废气处理设施;生产废水未建设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由于二期项目未按环评建设相关污染防治设施, 2015年2月当阳市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暂缓批复年产8000吨氯化锌生产线项目生产线试生产的意见(当环试产〔2015〕3号),该企业年产8000吨氯化锌和500吨对羟基苯甲腈生产项目至今未生产。
三、危险废物处置情况
按照环评要求,该企业2013年9月与宜昌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委托处理危险废物的种类为废卤化有机溶剂、活性炭渣、废抹布、隔油滤纸、污水处理废渣,年产1200吨邻氯苯甲醛、2000吨邻氯苯甲酸项目由于未实施,邻氯苯甲醛装置馏底物没有与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合同。现产生危险废物存放在暂存间,还未送至宜昌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危废处置台账管理规范,设有醒目警示标志。
四、张浩反应的问题是否属实
张浩反应湖北源洹实业投资有限企业建设对氰苯酚生产项目,现场核查该企业的建设项目为年产1200吨邻氯苯甲醛、8000吨氯化锌和500吨对羟基苯甲腈项目,未实施对氰苯酚项目,张浩所反应问题不属实。
五、当地群众信访举报及处理情况
2014年10月,坝陵办事处何畈村村民投诉该企业不定时排放异味,环境监察人员到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邻氯苯甲醛项目二级吸收附装置运行不正常。经过整改后,消除了影响。
六、当阳市环保局监管、处罚和处理情况
1、环境监察人员按照环境监察程序和监察频次,落实专人对该企业采取现场定时和不定时检查,对该企业已建成的污染防治设施加强监管,规范危险废物处置,正常运行废气、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督促企业按环评要求,完成二期项目氯化锌浓缩炉烟气、对羟基苯甲腈反应尾气废气处理设施建设和生产废水处理环保设施建设,否则二期项目不准试生产;
3、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格查处。2014年5月当阳市环保局对该企业年产1200吨邻氯苯甲醛项目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当环罚〔20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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