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当阳陶瓷企业环境问题的督办通知(宜市环法〔2015〕33号)
日期:2015-02-16 10:04来源:法制科
宜 昌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于对当阳陶瓷企业环境问题的督办通知
宜市环法〔2015〕33号
当阳市环境保护局:
据群众投诉,反映你辖区陶瓷业污染严重。现要求你局按照国家新颁布的《陶瓷企业排放标准》加强监管,确保陶瓷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要依法立案查处,督促其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请于
联系人:刘芳芳 联系电话:6443381
邮箱:23263433@qq.com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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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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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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