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处猇亭区孙家湾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宜市环法〔2015〕31号)
宜 昌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于查处猇亭区孙家湾生活垃圾填埋场
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
宜市环法〔2015〕31号
猇亭区环境保护局:
据群众投诉,经市环境监察支队现场检查,发现你辖区猇亭孙家湾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以下环境违法问题:
1.因该生活垃圾处理场超规模运行,配套的环保设施不配套,已建的渗滤液处理工艺与环评中要求的处理工艺不相符,同时未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将预处理后的渗滤液经专用管道送至临江溪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而是经膜过滤处理后直接排入附近溪沟。存在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更,需立即上报省厅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2.未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无法实时监控外排废水水质情况,村民饮水安全得不到保证;
3.未按市局提出的整改要求,立即拆除渗滤液管道中的三通阀门,仅用法兰盘将阀门进行封堵,影响垃圾渗滤液的闭路收集及排放。同时渗滤液调节池膜下出现破损,少量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接外排;
4.未建立健全垃圾渗滤液转运计量台账,造成渗滤液运输计量无法核对;
5.若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时无配套的应急收集设施,存在应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为严格落实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现责成你局对该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立案查处,并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其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请于
联系人:刘芳芳 联系电话:6443381
邮箱:23263433@qq.com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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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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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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