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处湖北民生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等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宜市环法〔2015〕21号)
宜 昌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于查处湖北民生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等
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
宜市环法〔2015〕21号
宜都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对湖北民生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等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的监察通知》(鄂环办〔2014〕348号),经省厅环保专项行动综合督察组会同市局现场检查,发现你辖区以下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
一、湖北民生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存在如下问题:1.污水处理站运行不正常,好氧池的污泥浓度低;2.危化品的围堰设置不合理,未安装应急处置设施;3.危废管理不规范,未建危废台账,2002年生产至今库存非矿物油约80公斤未处置。
二、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存在如下问题:1、卫生防护距离内有居民未搬迁;2、磷石膏渣场的截洪沟部分堵塞,5号拦阻坝有渗漏现象;3、危废未建规范的暂存场所;4、磷酸一铵项目于2012年12月6日由宜昌市环保局批准试生产,后批准延期试生产至2013年底,于2014年7月18日召开了项目竣工验收专家评审会,但至今未取得验收批文。5、废水全部循环使用,污水处理站暂停使用与环评不一致。
三、宜昌宜化太平洋化工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存在如下问题:企业废水外排入长江口的水质颜色发黑,有明显的氨味和热气,现场采样分析结果显示超标,COD:655mg/L、NH3-N:157mg/L(标准COD:100mg/L、NH3-N:15mg/L)。
为严格落实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现责成你局对上述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立案查处,并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其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请于2015年1月28日之前将查处情况报送我局。
附件:环保综合执法检查企业情况及处理建议
联系人:刘芳芳 联系电话:6443381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
|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1月16日印发 |
共印3份
打印
